撞塌杭州庆春路天桥,两司机获刑!公司被罚款!

2020年4月30日上午,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撞塌杭州庆春路天桥案”,当庭以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依法判决被告人马某某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龙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该案由江干法院院长楼军民担任审判长,被告人马某某在看守所内通过网络视频系统受审,被告人龙某某到庭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