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晓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唐山市绿创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在线监测数据造假行为,在全省开展专项行动,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
开展全面清查。各市对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晓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唐山市绿创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在本辖区的销售、运维情况进行全面、彻底清查,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上报省生态环境厅。
列入不良记录。根据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将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晓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唐山市绿创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和涉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列入河北省污染源在线监测不良记录名单。绩效评级为A级、B级和引领性的工业企业,不得聘用有不良记录的第三方单位进行自动监控设施、污染物治理设施等运维服务。
禁止参与政府购买或委托服务。根据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自即日起,禁止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晓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唐山市绿创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参与我省的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
暂停验收和联网。根据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自即日起,对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晓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唐山市绿创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安装在我省企业的设备暂停验收、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