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通报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情况
2017年7月28日-29日,检查组共检查企业8家,发现8家企业存在涉嫌环境违法行为,检查组均已提出立案处理处罚建议。截至7月29日,专项行动现场检查工作已基本结束,共检查企业1792家,对1074家企业提出立案处理处罚建议,占检查企业总数的60%。 7月28日-29日检查发现问题企业名单 序号 省份 市 县(区) 企业名称 涉嫌环境违法行为 1 河北省 唐山市 玉田县 唐山日丰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1、未按要求履行日常环境监测; 2 河北省 唐山市 玉田县 玉田县盈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1、进口未经清洗使用过的废塑料; 3 河北省 承德市 双栾区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1、物料车间、生产车间未采取密闭、清洗等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的排放; 4 江苏省 苏州市 太仓市 亚星(太仓)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造粒工段水喷淋治理设施。 5 江西省 九江市 浔阳区 九江辛旺工贸有限公司 1、未按规定执行经营情况记录簿制度; 6 江西省 南昌市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块矿原料、生石灰和焦炭露天存放,“三防”措施不到位。 7 山东省 日照市 莒县 莒县鹏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1、危险废物(废矿物油)没有危险废物相关申报、处置、转移联单及管理计划等管理档案材料; 8 山东省 日照市 莒县 莒县前景塑料有限公司 1、危险废物(废矿物油)没有相关危险废物申报等管理档案材料;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按规范建设,“三防”措施不到位;危险废物(废活性炭)与泥土混存。
2、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增加2组水源热泵机组设备;
3、私设暗管偷排废水;
4、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闲置污水处理设施。
2、未按规定执行经营情况记录簿制度;
3、工业固废无台账记录,未按规定申报登记。
2、未按照规定申报登记工业固体废物;
3、部分固体废物露天堆放。
2、未按要求履行日常环境监测。
2、危险废物(废油桶)和一般固废混存;
3、未经环评审批,擅自新增2台清洗机、1个滚筛过滤池等设备;
4、涉嫌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5、造粒机有机废气收集不规范,无法完全收集有机废气,活性炭吸附设施进出口未做密封。
2、涉嫌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3、印刷设备未按要求配套建设挥发性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4、拉丝工艺废气集气罩设置不规范,无法有效收集有机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