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4项违规,被罚119000元!
近日,广东省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今年安全执法情况。截至12月初,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已监督检查企业2396家,合计6298次,发现问题10227处,作出行政处罚211次。其中一企业数项违规,一次被罚119000元。
英德市某企业违规生产数项并罚 今年8月,清远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英德市某企业存在下列行为: 1. 未如实记录2021年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2. 生产经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未向从业人员通报; 3. 未对有限空间作业(污水处理池)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4. 生产车间未张贴安全警示标识,未张贴安全操作规程。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认定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相关条例,并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对该企业给予罚款人民币119000元的行政处罚。 对未对有限空间作业(污水处理池)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违法行为认定总经理陶某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并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决定对其给予罚款人民币9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