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一起不服从管理,导致坠落事故的调查报告。某项目工人不服从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当管理人员的面进行了整改,但在管理人员离开后,依旧再次破坏防护设施,最终导致坠落死亡。
事故发生经过
2020年5月30日7时至11时30分许,某劳务公司砌体班班长文某某安排袁某某等10名工人在16号楼、17号楼屋面进行砌砖作业。14时许,袁某某等6名工人在16号楼5层屋面继续作业,袁某某在屋面西侧进行砌砖作业,2名工人在屋面北侧进行砌砖作业,1名工人在屋面北侧进行放线作业,1名工人在楼梯口进行绑钢筋作业,1名工人在屋面进行拌灰作业。15时14分,袁某某到屋面南侧进行砌砖作业,为便于作业,将南侧临边防护与墙体连接处拆除,将临边防护架体用砌块垫高。16时12分,某劳务公司外架班班长刘某喜,在巡查中发现16号楼屋面南侧临边防护被袁某某破坏,存在安全隐患。刘某喜质问袁某某“为啥要拆除防护架子”,袁某某回答“干活不方便”,两人发生口头争执。刘某喜拍摄微信视频并传给中铁某局六公司安质环保部部长屈某某,汇报该情况。刘某喜要求袁某某“安全第一,不要到危险的地方去”,袁某某停止拆除临边防护后,刘某喜下楼安排工人恢复临边防护。16时23分,屈某某看到视频后,将该视频转发给砌体班带班班长石某某,要求石某某到16号楼查看。16时25分,袁某某再次抬起屋面南侧临边防护架体,准备垫高架体时,临边防护架体和其自身失稳向外倾倒,坠落至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