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一项目脚手架垮塌致7人从高处坠落,常务副经理、项目总监、安全员等4人被追责

2021年4月15日13时50分许,新沂吾悦广场工程,工人在电影院内部脚手架进行砌墙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2人重伤,5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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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的新沂吾悦广场商业项目。人民网 闫峰摄
直接原因
施工脚手架搭设未完工,项目部常务副经理孔维楠违章指挥工人进行砌墙作业。
间接原因
1.省建集团无技术人员制定规范的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未对砌墙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为现场工人发放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脚手架缺少剪刀撑等固定构件,堆放过量的材料。
2.安徽恒正公司未审核排查出脚手架施工方案中存在的问题,且签字确认通过了脚手架施工方案;未对搭设脚手架施工现场进行巡查。
3.常务副经理孔楠在脚手架搭设未完工的情况下安排工人进行砌墙作业;安排非技术人员王某制定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
4.安全员赵某生在脚手架存在未安装剪刀撑、缺少防滑扣等问题的情况下未制止工人停止作业;未对现场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交代注意事项。
对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省建集团,未制定规范的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未对砌墙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为现场工人发放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脚手架缺少剪刀撑等固定构件,堆放过量的材料,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省建集团予以行政处罚
2.安徽恒正公司,未审核排查出脚手架施工方案中存在的问题,且签字确认通过了脚手架施工方案,未对搭设脚手架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安徽恒正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对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1.孔某楠,省建集团新沂项目部常务副经理,建议由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2.赵某生,省建集团新沂项目部安全员,建议由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3.李某龙,安徽恒正公司新沂项目总监,建议由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4.王某,安徽恒正公司新沂项目监理员,建议由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此前徐州通报内容
2021年4月15日13时50分许,10名瓦工在新沂市吾悦广场五楼顶IMAX影院内砌筑二次结构填充墙时,高约7米临时搭设的双排脚手架失稳间断垮塌造成7名作业人员不同程度受伤
处理意见:
  • 施工企业,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停止在徐州地区投标1年,记入建筑市场信用档案,同时扣除信用等级分2分;
  • 监理单位,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停止在徐州地区投标1年,扣除信用等级分2分;
  • 事故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竣工备案后,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年
  • 总监理工程师,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上报暂扣执业证书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