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深圳首单判决破坏基础通信网络案件浮出水面,3人故意剪断深圳移动光缆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再次为保护基础通信设施敲响警钟。记者从这起公开审理的案件获悉,3名被告均系某运营商员工,参与犯罪剪断深圳移动光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七个月。法庭上,3名被告对前后两次剪断深圳移动光缆的行为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破坏深圳基础通信网络、影响大众正常使用通信网络的行为后悔不已。回顾案发当时,深圳移动的客服热线很快涌入大量反映来电。工作人员火速赶到现场才发现,有10个家宽光交箱的97条48芯光缆被人生生剪断,导致那一带的移动宽带网络大面积中断。深圳移动紧急修复网络,居民们才陆续重新连上网。
公关机关立案调查期间,又有3个移动家宽光交箱多条光缆被剪断。公安机关缜密侦查锁定3名犯罪嫌疑人,迅速抓捕主犯张某泉、从犯罗某忠、林某彬。检察机关随后对此提起公诉,出现了本文开头的被告悔过一幕。深圳,作为全球通信网络最发达、信息化程度最高的城市之一,但在此次案件中,就有近2000户家庭就因为3名被告的犯罪行为,遭遇了“断网”的滋味儿以及相应的损失。近年来,我国通信事业迅速发展,宽带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已成为社会的重要公共基础设施,如同水、电、气一样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利益,是影响广泛的民生工程,也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信息化“支柱”。所以,破坏通信网络,真的会摊上“大事”。包括《刑法》、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各省地方政府(如广东、河南、山东等省),皆已明确将破坏通信设施的行为纳入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我国《刑法》规定,采用截断通信线路、损毁通信设备等手段,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属于危害公共安全,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须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刑法第124条第1款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264条还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涉案金额一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案金额六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早在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就专门出台了“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各地公安部门持续开展打击,但从各地同类事件来看,不少不法分子并不清楚自己的行为其实是严重的刑事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