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特种设备违法案
2021年3月1日,宿迁市骆马湖旅游度假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根据监管部门移交的案件线索,对江苏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的儿童乐园进行执法检查。经查,2021年2月7日,区局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对当事人正在使用的“转转杯”游乐设施未及时张贴检验报告及特种设备使用标识,设备操作人员田某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等问题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于2021年2月19日前完成整改。至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现场正在运行的转转杯设备操作人员田某仍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正在运转的“迪斯科转盘”和“四驱八座动感小车”检验日期分别至2018年5月23日、2019年5月22日,当事人提供不出有效的检验报告,且迪斯科转盘和四驱八座动感小车操作人员朱某、陆某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当事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特种设备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执法机关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使用迪斯科转盘、四驱八座动感小车(黑暗乘骑)特种设备,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当事人使用无特种设备作业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的行为,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