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某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起重机械案

2020年4月1日,金湖县市场监管局对江苏某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内2台起重机械未经检验。金湖县市场监管局当场向某公司下达了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5月7日,金湖县市场监管局再次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仍在使用上述2台未经检验的起重机械搬运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执法人员当场向该公司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对该公司上述2台未经检验的起重机械予以查封。5月14日,金湖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进行复查,发现该公司擅自使用被查封的2台起重机械搬运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执法机关于2021年3月1日依法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擅自动用被查封的起重机械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