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擅自倾倒危险废弃物被罚60万

据悉,经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洪山区分局执法人员查明,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2月24日,武汉某生物技术公司工作人员先后擅自倾倒157袋、约942公斤危险废弃物。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的规定。因此,该公司被生态环境部门罚款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