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宣威分公司焊工无有效特种作业证操作被处罚5万

2021年9月24日至25日,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督查组对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宣威分公司开展了班组安全建设暨检修施工安全管控现场检查。检查发现,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的“#10炉防磨治理燃烧器更换、粉管更换、冷渣斗校正”工程施工作业中,个别从事焊接与热切割的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权力和责任清单(2020年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检查调查,现场发现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宣威分公司外包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起重工杨某某正在开展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经询问其本人,并通过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杨某某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为进一步查证涉嫌违法事实,督查组对杨某某本人、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某某等2人进行调查询问并分别制作《询问笔录》。
  经调查认定,该公司存在如下违法行为:在承包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宣威分公司“#10炉防磨治理燃烧器更换、粉管更换、冷渣斗校正”工程施工作业中,作业人员杨某某在开展电焊与热切割的作业时无特种作业证,属于特种作业“无证上岗”。
  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202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依据202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