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消防安全领域危险作业案(非事故类行刑衔接案件)

6月13日,全国首例消防安全领域危险作业案(非事故类行刑衔接案件)成功判决。浙江金华基层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九个月。

01基本案情  

2022年3月31日,金华市消防救援机构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公司生产车间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消防设施长期处于瘫痪状态;此外还存在车间内设置员工宿舍违规住人、搭建钢棚占用防火间距、堆垛占用消防车道等违法行为,该公司属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经查,该公司副总经理张某某在明知公司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情况下,擅自决定由维修人员将消防设施主机的主板拆除带走维修,期间企业仍正常持续生产作业。该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曾向其反映维修未完成情况,张某某未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致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消火栓系统一直处于不能工作的关闭瘫痪状态。

02法院判决


被告人张某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关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救生设备、设施,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其行为已构成危险作业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一款,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九个月。

03案例警示  

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探测火灾早期特征、发出火灾报警信号,为人员疏散、防止火灾蔓延和启动自动灭火设备提供控制与指示的消防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当今世界上公认的最为有效的自动灭火设施之一,是应用最广泛、用量最大的自动灭火系统。国内外应用实践证明,该系统具有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灭火成功率高等优点。据统计,成功扑救火灾的案例中,有93%的火场消防给水条件较好;而扑救火灾不利的案例中,有81.5%的火场缺乏消防用水。室内消火栓系统是处置初起火灾的主要设施,特别是火灾控制和扑救所需的消防用水主要由消防给水系统供应,消防给水的供水能力和安全可靠性决定了灭火的成效。因此,消防设施是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的重要防护设施,不得关闭和破坏,否则将面临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