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贵州省镇远县西秀电冶厂矿热炉炉内爆炸喷炉事故10月19日上午7时53分许,贵州省镇远县西秀电冶厂发生一起矿热炉炉内爆炸喷炉导致作业人员灼烫伤亡事故,造成2人现场当场死亡、3人重度灼烫伤送医院经抢救、医治无效先后死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当场死亡。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工人违规在炉台集中冒险作业,由于入炉原(辅)料、循环水冷却系统、电极压放操作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矿热炉膛内大量高温熔融物塌料喷炉,在未设置任何出料作业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造成人员伤亡,加之该矿热炉出料炉门正对配电室出入口,事发之时多名人员滞留于炉台,导致伤亡扩大。简某华,西秀电冶厂总经理(实际控制人),负责企业全面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简某华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不到位,未接受安全培训考核,未取得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未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不重视企业生产工艺安全管理,未组织对企业生产工艺进行风险辨识评估,未组织制定企业生产工艺安全操作规程,未深入排查治理企业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成西秀电冶厂撤销简某华总经理职务,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由黔东南州安监局对其处以2017年度收入人民币40万元的40%即人民币1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例2:泉州市泉港大地石化有限公司界山分公司安全员未取证上岗2020年4月10日,福建省泉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泉州市泉港大地石化有限公司界山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新安全员林某顺存在未经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而擅自上岗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即对上述违法行为展开立案调查,最终,泉州市应急管理局认定,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案例3:上重铸锻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证上岗2019年5月,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上海电气上重铸锻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上海电气上重铸锻有限公司金属冶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执法人员当即对上述违法行为展开立案调查,最终,上海市应急管理局认定,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对上海电气上重铸锻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以上均为典型的因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而被处罚的执法案例。作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推行者、执行者、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少数关键,主要负责人必须首先要做个安全生产明白人,才能高度警醒警惕,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和底线,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