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理发店天然气爆炸事故刑事责任分析

① 事故概况

2017年5月12日,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某理发店进行天然气(新用户)通气点火调试作业时室内发生爆炸事故,造成6人受伤(其中1人于5月25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未公布,具体不详。直接原因系作业人员将置换气体排放在室内并聚集,遇点火源发生爆炸。

② 责任分析

a.作业人员张某在对张湾区某理发店进行天然气通气点火中违规操作,直接将置换气体排放在室内,导致室内天然气聚集到达爆炸极限。

b.班组长董某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按相关规范要求组织人员进行通气点火作业,对作业现场监督管理不到位;未有效督促现场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措施等。

③ 刑事处罚情况

一审判处:张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董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禁止张某、董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与燃气安全生产相关联的特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