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运输危化品,货主、驾驶员均获刑
2022年1月10日晚上11时左右,常州支队接到举报称,在常州市新北区龙江路薛家高速道口,一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正往一辆普货运输车辆上驳载危化品。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发现,一辆上海牌照某危货运输车辆正往一辆普货运输车辆上驳载甲醇,乙醇,氨水,氯化钠,盐酸,硫酸,甲苯。
支队执法人员随即联合现场公安民警开展联合执法,交通执法部门对上海牌照某危货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制作运单的行为进行处罚;公安部门对涉案的化工商贸公司负责人戴某、驾驶员李某长期非法运输危化品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
经交通执法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联合调查,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间,被告人戴某先后4次安排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被告人李某,驾驶普通货车运输硝酸、过氧化氢等危险化学品共计11吨。
2022年7月18日,由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戴某、李某危险驾驶案在新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作出有罪判决。被告人戴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被告人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