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7日,浙江黄岩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浙江某塑业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叉车驾驶员未持有叉车驾驶证驾驶叉车运送货物;该公司未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黄岩区应急管理局给予该公司责令限期,并依法作出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