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太“敬业”被严惩:公司试卷全是我一个人写的!

2019年5月14日,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昆山一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账中,多份作答试卷和考试签到表笔迹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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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份安全生产培训考试试卷笔迹一致


经查实,该公司安全员为了应付检查,顶替多名作业员工抄写考试试题,制作虚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账,存在明显弄虚作假行为,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无独有偶,

3月份也发生过一起类似的事件



2019年3月28日上午,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苏州一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批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试卷时,将错误的答案批改为正确,将未做的题目也计入分值,在批改计分上存在明显弄虚作假行为,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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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错误的答案批改为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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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题未作答也得分


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目前,市应急管理局已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据审查,

上述两家企业行为均涉嫌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相关规定,

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