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某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2年5月24日,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应急管理局对某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督导检查时,发现其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部分特种作业工种实操培训教师无本领域的实践工作经验;2.教学场所消防器材配备不足,仅有1具灭火器。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新城区应急管理局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2022年6月21日,陕西省西安市应急管理局联合新城区应急管理局对该机构进行整改复查时,发现其对存在的问题逾期未改正,同时发现该机构还存在培训档案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抽查的2022年第6期高压电工培训班,部分学员理论培训学时记录缺失,部分学员理论培训学时记录与学时证明不符。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新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对该机构作出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