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应急管理局对丰城市某好化学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3月15日,丰城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丰城市某好化学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丙烯酸储存仓库)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未设置明显的安全生产警示标志。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针对以上情况,丰城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消除隐患,并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