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令他人冒险作业,拘留!
近日,湖北黄石
程某、刘某分别因
无证电焊作业、指使他人冒险作业
被西塞山区公安分局处以
案件回顾
2023年4月3日10时许
黄石消防救援机构在对辖区一购物中心 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 程某在未取得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电焊
且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未落实到位
在消防监督执法人员
现场调查取证期间
程某慌忙逃窜
消防监督执法人员随即
督促施工现场负责人刘某
联系程某到场配合调查
经消防救援机构查明
程某无证违规电焊作业行为 系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 刘某明知程某未取得 焊工职业资格证书 仍要求其进行电焊作业的行为 涉嫌指使 (强令) 他人冒险作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 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将 程某、刘某移交公安部门
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危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