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令他人冒险作业,拘留!

近日,湖北黄石

程某、刘某分别因

无证电焊作业、指使他人冒险作业

被西塞山区公安分局处以

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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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2023年4月3日10时许

黄石消防救援机构在对辖区一购物中心

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

程某在未取得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电焊

且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未落实到位



在消防监督执法人员

现场调查取证期间

程某慌忙逃窜

消防监督执法人员随即

督促施工现场负责人刘某

联系程某到场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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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消防救援机构查明

程某无证违规电焊作业行为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

刘某明知程某未取得

焊工职业资格证书

仍要求其进行电焊作业的行为

涉嫌指使 (强令) 他人冒险作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

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将

程某、刘某移交公安部门

进行进一步处理
电气焊割属明火作业

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危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