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被处罚
01.
苏州市建银塑胶有限公司
承办部门:黄埭镇人民政府
违法行为:
※ 仓库紧急疏散通道未保持畅通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9000元;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罚款人民币1800元
02. 苏州硕犇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承办部门:渭塘镇人民政府 违法行为: ※ 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9000元 03. 森弘鑫智能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承办部门:渭塘镇人民政府 违法行为: ※ 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7000元 04. 苏州新富元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承办部门:渭塘镇人民政府 违法行为: ※ 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9000元 05. 苏州鑫美兴实业有限公司 承办部门:阳澄湖镇人民政府 违法行为: ※ 疏散通道未设有明显标志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9000元;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罚款人民币1800元 06. 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福盛制衣厂 承办部门:阳澄湖镇人民政府 违法行为: ※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5000元 07. 苏州四季硕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承办部门:阳澄湖镇人民政府 违法行为: ※ 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