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被处罚

01.


苏州市建银塑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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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黄埭镇人民政府

违法行为:

※ 仓库紧急疏散通道未保持畅通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9000元;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罚款人民币1800元


02.


苏州硕犇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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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渭塘镇人民政府

违法行为:

※ 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9000元


03.


弘鑫智能设备(苏州)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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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渭塘镇人民政府

违法行为:

※ 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7000元


04.


苏州新富元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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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渭塘镇人民政府

违法行为:

※ 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9000元


05.


苏州鑫美兴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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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阳澄湖镇人民政府

违法行为:

※ 疏散通道未设有明显标志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9000元;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罚款人民币1800元


06.


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福盛制衣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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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阳澄湖镇人民政府

违法行为:

※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5000元


07.


苏州四季硕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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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阳澄湖镇人民政府

违法行为:

※ 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