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 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3年3月2日,肥城市应急局使用无人机对闲置院落及重点企业周围外来施工人员规范安全作业进行巡查时,发现位于肥城市石横镇东高余村附近一闲置院落内存在罐体设施设备加工现场,疑似多人进行焊接作业。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发现该院落由某科技有限公司临时租赁,租期1个月,专门用于为肥城市某大型企业加工环保除渣设备,经对现场作业人员逐一核实,确定该企业从业人员赵某某、刘某两人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违规从事电焊作业。执法人员当场固定证据,并依法下达了相应行政执法文书,责令赵某某、刘某两人立即停止电焊作业。

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肥城市应急局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对该企业作出处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