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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
牛鼻滩镇某加油站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案
点击:
607
时间
2023-09-02 02:40:46
接群众举报,2月13日,常德市鼎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牛鼻滩镇某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该加油站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2019年6月11日至2022年6月10日。
经查,牛鼻滩镇某加油站在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向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已非法销售危险化学品13437升,其中销售柴油7247升、汽油6190升,非法所得4554元。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暂时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
3月6日,鼎城区应急管理局对鼎城区牛鼻滩镇某加油站未经许可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牛鼻滩镇某加油站未经许可非法销售危险化学品,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常德市鼎城区应急管理局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
没收违法所得4554元,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上一条:
戴某光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柴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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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夏、杨某冬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柴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