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6日,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某商贸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负责管理的郝家疃村普光路1号林吉前疃厂区在动火作业时(电焊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作出人民币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等作业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发生事故,而且一旦发生事故,将会对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造成较大的伤害。因此,进行危险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同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以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动火作业应注意以下事项:一是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二是作业单位应严格落实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三是动火作业期间,作业单位应指定作业人员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动火作业,清理周边可燃物,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四是动火作业结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无火灾危险后方可离开。如遇火情,必须立即报警,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