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出具虚假个体职业健康检查报告案

【案情简介】

我委接某区卫健委报告,某企业接触粉尘作业的劳动者章某曾于两年前诊断为“职业性矽肺壹期”,芜湖××医院对章某职业健康检查的DR胸片影像诊断报告结果为“肺部未见明显异常”。我委组织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多次勘察事件现场,询问涉事人员,调取相关证据;

数名医学影像专家读片,形成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结果与医学影像客观情况明显不符的鉴定意见。综合相关证据,我委认为该院出具的个体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存在虚假,构成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

芜湖市卫健委依法予以该案当事人警告、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职业健康检查不同于一般健康体检,其主要目的在于筛查职业病及职业禁忌证,是劳动者健康监护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重要手段。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做好“职业病防治守门员”的角色,依法依规执业,严格内部审核,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评价应遵循法律严肃性、科学严谨性和客观公正性,并对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负责。本案芜湖××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文件与客观情况明显不符,有违“科学严谨、客观公正”,构成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违法结果,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