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养老院发生火灾,护工被判刑3年3个月!

2023年11月9日16时许,成都市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突发火灾,导致1名失能老人因大面积烧伤,最终不治身亡。护工吴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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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9日16时许,成都某养老服务机构2楼206号房间,护工吴某某使用两台电磁波治疗器(烤灯)给全失能老人袁某某烘烤背部、臀部压疮,定时1小时。烤灯开启后,吴某某未在现场守护,擅离职守到食堂护理其他老人。期间,因烤灯长时间持续烘烤导致袁某某所在床位的棉被、床单等燃烧,房间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灭火系统启动并扑灭明火,过火面积约1平方米,火灾造成袁某某皮肤烧伤,被送至四川省人民医院治疗,2023年12月2日凌晨,袁某某因大面积烧伤(深度烧伤),在送医治疗24天后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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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发生后,消防救援部门及时开展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技术鉴定、原因调查等工作并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原因护工吴某某使用电磁波治疗器给袁某某烘烤褥疮时,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火灾。消防救援部门依据《消防救援机构与公安机关火灾调查协作规定》和《消防救援机构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将案件移交公安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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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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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移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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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9日,县人民检察院以吴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某法律及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因疏忽大意导致其看护的全失能老人袁某某被火烧伤后医治无效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吴某某应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后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可视为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吴某某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宽处罚。故判决:被告人吴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