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鑫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

【案情简介】


2023年12月26日,由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在对济南鑫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城公司)检查时,通过调阅检验线监控视频发现,2023年10月11日对一辆全时四驱汽油车进行双怠速法检测时,出现目视可见黑烟,但鑫城公司出具了合格检验报告,引起了联合检查组的高度重视。通过调阅近1年的监控视频,又发现鑫城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1日、11月29日、12月13日,在对3辆轻型柴油车检测时,采用了加载减速法检测,在出现目视可见黑烟的情况下,均出具了合格检验报告。


【查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以及《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的相关规定,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对鑫城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600元,罚款人民币10万元。

【启示意义】

机动车检验机构作为控制移动污染源的关键环节,依法严厉打击加装作弊软件或设备、篡改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有利于促进机动车检验检测市场的规范发展。本案中,济南市生态环境、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齐抓共管合力,建立联动联处机制,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增进部门间交流合作,为合力打击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作出了具体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