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家湾429重大铁路事故

1997年京广铁路荣家湾站列车相撞事故(又称荣家湾事件)发生于北京时间1997年4月29日10时48分,京广线湖南省境内荣家湾车站发生了324次旅客列车与818次旅客列车追尾冲突行车特大事故。

昆明开往郑州的324次旅客列车行至京广线荣家湾站1453公里914米处,与停在站内4道的818次旅客列车尾部冲突,造成324次旅客列车机后1至9位颠覆,10至11位脱轨;818次旅客列车机后15至17位(尾部3辆)颠覆。这起行车事故共造成126人死亡,230人受伤(48重伤+182轻伤),直接经济损失415.53万元。

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长沙电务段荣家湾信号工区信号工郝任重当日在12号道岔电缆盒整理配线作业时,瞒过车站值班员,将12号道岔XB变压器箱内1号端子电缆线甩开,致使12号道岔在反位时不向定位转动;又擅自使用二极管封连线,将1、3号端子封连,造成12号道岔定位假表示,破坏了12号道岔与2道通过信号的联锁关系。郝任重在818次列车进站后及发现324次列车将要进站时,既不将二极管卸下,恢复1号端子电缆线,又不拦停列车,导致本应从2道通过的324次旅客列车进入4道,与停在该道的818次旅客列车尾部相撞。

因此,这起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是长沙电务段荣家湾信号工区信号工郝任重。

事故原因

(1)列车冲突时间、地点及现场状态

冲突时间:1997年4月29日10时48分。

冲突地点:京广线1453公里914米处。(荣家湾站内4道)。

事故机车、车辆于1997年5月2日7时48分全部起复,车站恢复正常行车。

(2)人员伤亡及损失情况

1.人员伤亡情况:这起行车事故共造成死亡126人,重伤48人,轻伤182人。

2.行车设备损坏情况:机车报废1台,客车报废11辆、大破3辆、中破1辆、小破1辆,线路损坏415米,直接经济损失415.53万元。

(3)与事故有关的设备现状

信号员在办理324次1道正线通过进路时未发现控制台有任何异状,光带显示正确。事后经查证控制台和解锁盘各部铅封守好齐全;12号道岔反位开通4道,道岔无任何损伤。

(4)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检索情况

324次本务机车DF4型2520号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主机(长机—016),从机车上封连线卸下后送岳阳机务段转储检索。

记录数据为:

信号显示:324次列车9时35分从长沙开车至荣家湾进站信号,全程显示绿灯。

进站速度:荣家湾进站时,每小时117公里。

列车管风压:荣家湾进站时为600千帕,行至1454公里12米处,风压为550千帕,3秒钟内降至零。

撞车位置:1453公里914米处。

检索结果表明:324次列车进荣家湾站时信号显示绿色灯光,就由2道正线通过。机车乘务员发现错进轨道时,立即采取了紧急制动措施。

(5)事故原因

1997年5月3日9时03分至10时26分,技术调查组根据“4·29”事故调查领导小组批准的“4.29特大事故调查组模拟试验提纲”,对4月29日324次旅客列车与818次旅客列车尾部冲突原因进行了现场模拟试验。模拟试验的结果验证了事故发生的原因。

经过调查、模拟试验及技术分析结果表明,导致这起行车事故的原因及过程是:

4月29日

8时许,长沙电务段荣家湾信号工区工长吴荣忠,安排信号工郝任重、谢兰英对荣家湾站内南端12号道岔区段以南的道岔及信号机的电缆盒进行配线整理、加端子牌和内部卫生清扫,吴荣忠自己在信号楼内担任联系。

8时30分左右,谢兰英步行来荣家湾站南端14号道岔处,开始对14号电缆盒进行清扫、加装端子牌编号;郝任重骑自行车来到12号道岔处开始进行作业,郝先打开12号道岔XB变压器箱,半箱内的1号端于电缆线甩开,擅自使用二极管封连线,将1、3号端子封连(此时12号道岔处于定位),而后又将HZ一24电缆盒打开,进行配线整理。

10时22分,车站办理818次旅客列车进4道接车线路时,郝任重发现12号道岔由定位转至反位,马上打电话问吴:“现在上行什么车进4道?”吴回答:“是818次。”吴告诉郝:“818次进站后我要接车。”,并要求郝停止作业。

10时35分,818次列车进入4道停车后,郝任重又用电话与吴荣忠联系,问:“上行还有车吗?”吴回答:“上行有车。”但郝任重未及时将二极管封连线卸下,恢复1号端子电缆线,而是坐在工具箱上与荣家湾工务工区巡道工彭拔群聊天。

10时42分,车站办理324次旅客列车1道通过进路,控制台2道上行进出站信号均显示绿灯,2道通过进路显示白光带,12号道岔显示定位(由于郝的二极管封连线未卸下,甩开的1号端子线未接上,故12号道岔实际仍处于反位)。当郝任重看到324次列车将要进站时,仍未将二极管卸下,恢复1号端子电缆线,也不采取拦停列车的措施,而是站在一旁躲车,直至324次与818次尾部发生冲突。事故发生后,吴荣忠在运转室给郝任重打电话,问郝:“是不是你支了什么设备,自己去检查一下。”郝接完电话,急忙回到12号道岔XB箱处,将二极管封连线卸下,恢复1号端子电缆线,骑自行车离开现场。

事故处理

1997年8月22日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本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处被告人郝任重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吴荣忠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宣判后,二被告人均未上诉。

愿逝者安息!

愿生者释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