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故迟报30小时,市委书记、市长双双被免 | 官方紧急发文:立即大排查大整治!

1月10日,位于山东烟台栖霞市西城镇正在建设的五彩龙金矿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井下22名工人被困。

据了解,1月10日14时,金矿井下“一中段”(离井口240米)发生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施救,但由于对救援困难估计不足,直到1月11日20时05分才向栖霞市应急管理局报告有关情况,迟报30小时。

鉴于在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栖霞市笏山金矿事故迟报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山东省委决定,免去姚秀霞同志栖霞市委书记职务,免去朱涛同志栖霞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按程序办理),配合事故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山东省委同时决定,烟台市政府副市长李波同志兼任栖霞市委书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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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图

央视评论:山东烟台栖霞市笏山金矿事故导致22人被困,迟报时间竟达30个小时。安全生产事故面前,时间就是生命,救援就是与死亡赛跑,迟报乃安全生产大忌,不能容忍。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不得迟报、瞒报。人民群众的生命重于泰山,任何时候都应该谨记心头。对其中所涉责任,需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事故主要时间线


1月10日14时,位于栖霞市西城镇正在建设的五彩龙金矿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井下22名工人被困。


事故发生后,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施救,但由于对救援困难估计不足,直到1月11日20时5分才向栖霞市应急管理局报告有关情况。


11日20时48分,烟台市委接到事故报告后,烟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


11日21时45分,山东省委接到报告后,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干杰第一时间作出指示要求,山东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连夜赶赴现场,成立省市县一体化应急救援指挥部,紧张有序展开救援工作。


1月12日,正在北京参加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的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干杰请假返回山东,赶往栖霞市西城镇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笏山金矿事故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刘家义强调,要把营救被困人员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不发生次生灾害的前提下,穷尽一切措施,全力科学救援。要进一步健全指挥部,成立专家组、工程指挥组、医疗救治组、事故调查组、交通管制组、宣传组、家属接待组等,明确现场救援人员任务、分工。要健全完善指挥体制,实行省、市、县一体指挥,明确职责,落实到人,高效推进组织、协调、救援等工作。要组织专家科学研判救援进展情况,不断优化救援方案,确保施救工作安全有序推进。要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及时、主动、客观、准确向社会发布救援进展情况,对重要情况即时进行推送。要完善保障机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和救援人员后勤保障。要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对全省的煤矿和非煤矿山及炸药管理进行大检查,切实消除隐患,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1月13日,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干杰再次来到栖霞市西城镇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笏山金矿事故现场,指导部署救援工作,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惜一切代价,穷尽一切手段、力量、措施,抢夺救援时间,只要有一丝一毫的希望,就决不放弃,集中力量、科学施救、安全施救,争取被困矿工安全升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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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部副部长、国家矿山安监局局长黄玉治率应急部工作组,于1月12日中午抵达现场指导救援。山东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王书坚于1月12日上午抵达现场。


12日下午,应急管理部党委书记黄明在下午连线时强调,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事故救援工作,连夜作出部署安排,各项工作正有序有效开展。要争分夺秒、千方百计打通救援通道,全力营救被困人员。要坚持省、市、县一体指挥,不断优化救援方案,专家组要24小时开展研判,确保不发生次生灾害。要全方位了解井下情况,努力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充分做好救人各项准备。要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坚决不留盲区和漏洞,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截至1月15日12时,栖霞金矿事故救援最新进展情况如下:救援现场持续增加救援人员和各类救援机械设备,新增救援人员38人、机械装备190余台套。目前,现场有11支专业救援队伍和1支消防救援队伍,救援人员431人、各类机械装备265台套。共布置6个钻孔进行施救,新增5号、6号两个钻孔,完成进尺分别为:1号钻孔(直径311mm)526米、2号钻孔(219mm)420米、3号钻孔(直径219mm)521米、4号钻孔(直径711mm)258米、5号钻孔(直径350mm)8米、6号钻孔(直径311mm)已经开钻。因回风井井筒清障困难,清障深度仍为34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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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指挥部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不惜一切代价、穷尽一切手段、抢抓救援时间的要求,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继续采用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决救援困难,尽最大努力营救被困人员。


山东烟台发文:迟报瞒报的从严从重追责


1月14日,山东烟台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紧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将于1月14日至2月10日在全市立即开展安全生产紧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通知称,对发生事故迟报、瞒报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从快追究责任。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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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刘家义书记、李干杰省长等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和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栖霞市笏山金矿“1.10”事故教训,全面、深入、严格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坚决防止事故发生,山东省烟台市政府决定在全市立即开展安全生产紧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时间

2021年1月14日-2021年2月10日。


二、总体要求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落实细之又细、实之又实、严之又严的要求,结合各级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并推进落实。

(一)“全覆盖”就是要举全市之力全面排查,各级各部门、各镇(街)、各村(居)、各企业等各个层级的人员以及各种社会力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面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整治。

(二)“零容忍”就是要敢于对安全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动真碰硬,坚决查处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惩治一个、震慑一片”的警示效果。

(三)“严执法”就是要强化精准执法,找准辖区和行业领域的薄弱环节,采取异地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从严查处。特别是对突击生产、违法违规、重大风险防范措施缺失等突出问题,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

(四)“重实效”就是要通过本次排查整治行动,彻底摸清全市企业底数、风险底数、隐患底数,建立排查整治工作台账,明确整改和管控责任,全程跟踪督办,确保按时整改、闭环管理。同时举一反三,研究针对性改进措施,织密织牢安全网,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三、排查整治范围

全市各行业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突出加强非煤矿山、煤矿、危化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海上运输、渔业生产、消防、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燃气、民爆物品、工商贸企业等13个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

(一)非煤矿山方面。重点检查爆破物品管理,严格爆破器材运送、存放、作业管理,矿山企业在井下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爆破器材库、爆破器材发放站未通过验收之前,不得在井下设置临时爆破器材存放点。地下矿山要重点检查提升、运输、电力、通讯、给排水设备管路等安全和防冰冻措施,确保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正常;通风安全管理,确保每个有人作业工作地点的风速、风质、风量满足规程要求,爆破后要确保通风时间,并经检测空气质量满足作业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露天矿山重点检查边坡边帮安全管理,发现坍塌或滑坡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严格落实冰雪天气车辆防滑措施,合理控制降尘洒水水量,防止洒水过度引起运输道路及有关平台结冰。尾矿库重点检查冬季筑坝管理和放矿管理,上冻后原则上不得再堆筑子坝,尾矿坝滩顶高程必须满足生产、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的要求,干滩长度满足设计要求,严禁在已结冰的滩面和冰层上放矿,严禁库内违规蓄水。(牵头部门:市应急局)

(二)煤矿方面。重点检查督促煤矿企业按规定建立重大灾害治理机构和队伍,严格落实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规定;深化冲击地压、防火灾、防窒息专项整治,严查超能力、超强度突击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三)危化品方面。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冬季防冻、防凝、防火、防中毒、防滑、防冰凌等工作落实情况;化工园区、港口液体化工区等重点区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等危化品重点企业和装置、罐区、仓库等重点部位安全管控情况;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安装和使用情况;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情况;企业领导带班和应急值守、应急物资配备情况等。(牵头部门:市应急局)

(四)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检查塔吊、升降机等设备设施安装、验收、使用、过程维护管理情况,现场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设施到位情况,临时工棚、施工人员宿舍安全管理情况;在建项目工地现场安全管理和落实防坠落、防垮塌措施落实情况;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情况;严查违规作业、野蛮施工,严厉打击有章不循、弄虚作假等行为。恶劣天气下,立即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停止各种室外、露天施工作业。(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五)道路交通方面。重点检查整治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全面排查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及车辆销售企业,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严格检查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强化对旅游客运、长途客运、校车、厂车的安全管理,依托缉查布控系统等科技平台,分析行驶轨迹,严查逾期未审验以及注销车辆;加强路面执法,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牵头部门: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六)海上运输方面。重点检查陆岛客运船舶超范围经营、超码头靠泊能力停靠,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水上旅客运输、船舶超载、超抗风等级航行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查客滚船货物运输源头监管不到位,非法夹带、瞒报、漏报危险货物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禁限航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船舶防碰撞措施,严防商渔船碰撞;强化对重点水域“八区六线”的安全监管力度,加大联合执法和巡航巡查频次,严厉打击非法养殖侵占通航水域、非法盗采海砂等违法行为。(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烟台海事局)

(七)渔业生产方面。重点检查海洋牧场平台安全、渔港码头作业安全、船舶通航安全、港区消防安全等,重点排查渔船救生消防、通讯导航、号灯及防避碰设备配备情况,排查整治船东主体责任不落实、渔港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和安全生产隐患,依法查处“三无渔船”,船员无证上岗,渔船救生、消防和通讯导航设备配备不齐,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等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八)消防方面。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严查社会单位场所内建筑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搭建,是否存在“六个严禁”规定;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情况;是否存在消防设施损坏瘫痪、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堵塞占用等其他火灾隐患。深化冬春火灾防控,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城中村、网点等高危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牵头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

(九)烟花爆竹方面。重点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储设施、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场所安全条件达标情况,现场安全管理落实情况;连锁经营协议签订执行以及批发企业对所属连锁经营零售店“六统一”管理情况等。(牵头部门:市应急局)

(十)特种设备方面。重点检查公众聚集场所电梯、供暖锅炉、起重设备、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情况。(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十一)燃气方面。重点检查燃气充装、供应、经营、使用各环节日常安全管理情况,严肃查处非法充装行为;督促各燃气经营和使用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措施。(牵头部门:市城管局)

(十二)民爆物品方面。重点检查民爆器材生产和批发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打击民爆器材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等。(牵头部门:市工信局)

(十三)工商贸方面。重点检查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涉氨制冷和重点有限空间企业,重点检查高温熔融金属液体熔炼、吊运、煤气使用等关键环节,从严整治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措施、粉尘清扫4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液氨使用作业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2类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各类危险作业活动从严进行审批。(牵头部门:市应急局)


四、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部门排查、区市互查分段压茬推进,市政府督查穿插进行的方式。

(一)企业自查整改阶段(1月14日-1月16日)。各区市要迅速动员部署,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立即组织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对生产工艺流程、各类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和风险源,进行全覆盖、全领域、全过程自查自纠。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跟踪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短时间内不能整改完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落实临时安全管控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严防事故发生;临时管控措施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必须停产停业整顿。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排查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二)市县两级部门排查阶段(1月17日-1月27日)。在企业全面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针对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特点,制定检查方案、确定检查标准,组织指导本行业领域监管企业单位开展排查整治,必要时要聘请专家和专业机构参与,确保排查实际效果。要通过组织行业内明察暗访,督促各区市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集中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推动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三)区市互相检查阶段(1月27日-2月10日)。市里将统一组织,从市直部门、单位和各区市抽调人员组成互查工作组,对各区市企业自查自改情况,部门、镇街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在交由当地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报市政府安委会进行挂牌督办。互查方案由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制定。

(四)市政府督导抽查阶段(1月17日-2月10日)。市政府将成立7个督导组,由市领导带队,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区市、各行业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排查整治期间,市里成立由陈飞市长任组长的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排查整治工作。各区市、部门和企业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将安全生产紧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参照市里做法,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排查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务实高效原则,迅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检查标准和措施,聘请中介机构和行业安全专家参与,做到真督实查,确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落到实处。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区市、部门和企业要分别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对未组织开展排查整治活动或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及时,整改不彻底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造成重大影响和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要严格事故报送纪律,对发生事故迟报、瞒报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从快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站、微信等各种宣传媒体以及公共场所宣传屏幕、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大张旗鼓宣传安全生产紧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在全市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举报曝光力度,对排查整治活动推进不力、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曝光,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地落细落实。

请各区市政府(管委)、市各有关部门于1月14日前将活动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2月5日前报送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书面报告(联系电话:6788981;电子邮箱:ytaqsczb@163.com)。

附件:烟台市安全生产紧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烟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1月14日

附件

烟台市安全生产紧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 飞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王 中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曹强强 市委常委、副市长

张代令 副市长

赵 峰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李 波 副市长

成 员:刘福生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蔡润圃 市教育局局长

林 阳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田 力 市公安局副局长

田长青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

时 光 市司法局局长

李建平 市财政局局长

姜 瑞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 涛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周 俊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季善亭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学祥 市城管局局长

王永杰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光耀 市水利局局长

陈洪军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传强 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局长

陈新姿 市商务局局长

张祖玲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包信勇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孙树福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 浩 市国资委党委书记

王文锋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郑俊杰 市体育局局长

王成华 市人防办主任

刘来英 市轻工联社主任

王兆辉 市供销社主任

张良忠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黄亚林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王家芬 市气象局局长

张梅梅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张杰平 烟台海事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安委会办公室,孙树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