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近30年22起民航重大解体事故简介
时间:1982年4月16日
机上人员:机组8人,旅客104人
伤亡情况:全部遇难
事故简报: 在向桂林奇峰岭机场进近过程中,失去控制,于16:45猛烈撞击阳朔附近的崩山粉碎性解体。
时间:1982年12月24日 机上人员: 机组11人,旅客58人 伤亡情况:旅客25人遇难 事故简报:客舱冒烟,转为明火,广州消防队只有一个人值班。
时间: 1983年9月14日 机上人员: 机组6人,旅客100人 伤亡情况:旅客11人遇难 事故简报:在桂林奇峰岭军民两用机场滑行过程中,与一架空军轰六飞机相撞。
时间: 1985年1月18日 机上人员: 机组10人,旅客98人 伤亡情况:机组7人,旅客34人遇难 事故简报:惊醒复飞操作时处置不当,因失速坠地。
时间: 1998年1月8日 机上人员: 机组10人,旅客78人 伤亡情况:全部遇难 事故简报:发动机电机过热着火。
时间: 1988年8月31日 机上人员: 机组11人,旅客78人 伤亡情况:机组6人,旅客1人共7人遇难 事故简报:偏离跑道中心线,即将落地前右机翼外侧与引导灯柱相撞,右起落架机轮与机场护堤相撞。
时间:1988年10月7日 机上人员: 机组4人,旅客42人 伤亡情况:机组4人,旅客38人,地面2人共44人遇难 事故简报:机械故障,但14个固定座位却挤上了44名旅客,严重超载。
时间:1989年8月15日 机上人员: 机组8人,旅客32人 伤亡情况:机组6人,旅客28人共34人遇难 事故简报:上海机场起飞离地过程中,右发动机突然停车。
时间: 1990年10月2日 机上人员: 机组9人,旅客93人 相关飞机:B707-3J6B、B757-21B 伤亡情况:厦门航空B-2510:机组7人,旅客75人遇难, 南方航空B-2812:旅客46人遇难。共128人遇难,相关三架飞 机全部报废 事故简报:从厦门机场起飞后不久有人劫机。飞机在广州上空盘旋30分钟后,劫机犯于机长发生搏斗,飞机落地后骗出跑道,飞机先后与机坪上两架飞机相撞。
时间: 1992年7月31日 机上人员: 机组10人,旅客116人 伤亡情况: 共106人遇难 事故简报:飞机的水平尾翼处于错误的起飞状态,起飞滑跑过程中冲出跑道防洪堤后解体,爆炸起火。
时间:1992年11月24日 机上人员: 机组8人,旅客131人 伤亡情况:全部遇难 事故简报:在向桂林机场正常进近过程中,高度突然下降,在广西阳朔境内撞山粉碎解体。
时间: 1993年7月23日 机上人员: 机组5人,旅客108人 伤亡情况:机组1人,旅客54人共55人遇难 事故简报:银川机场起飞滑跑过程中,飞机襟翼突发故障。
时间:1993年10月26日 机上人员:机组9人,旅客7人 伤亡情况:旅客2人遇难 事故简报:飞机姿态不稳,尾部擦地,由于速度快,飞机冲出跑道。
时间: 1993年11月26日 机上人员:机组10人,旅客92人 伤亡情况:机组4人,旅客8人共12人遇难 事故简报:机组误将塔台通报的高度表拨正值1024设置为高度,飞机撞上地面高压先后,在距跑道外2200米处坠地烧毁。
时间:1994年6月6日 机上人员:机组14人,旅客146人 伤亡情况:全部遇难 事故简报:飞机起身爬升过程中开始飘摆,空中解体
时间: 1997年5月8日 机上人员:机组9人,旅客65人 伤亡情况:机组2人,旅客33人共35人遇难 事故简报:在恶劣天气状况下,强行着陆失败,飞机在地面断成三截,解体,爆炸起火。
时间:1999年2月24日 机上人员:机组11人,旅客50人 伤亡情况:全部遇难 事故简报:突发机械故障,飞机急剧下坠,猛烈撞击地面,飞机解体。
时间:2000年6月22日 机上人员:机组4人,旅客40人 伤亡情况:机组旅客全部,地面7人共51人遇难 事故简报:飞机在盘旋过程中可能遭遇雷击火风切变,飞机失控坠地。
时间: 2002年4月15日 机上人员:机组11人,旅客155人 伤亡情况:机组8人,旅客120人共128人遇难 事故简报:由于天气恶劣,首次着陆失败后,准备再次着陆的最后进近时,突然撞山。
时间: 2002年5月7日 机上人员:机组9人,旅客103人 伤亡情况:全部遇难 事故简报:向塔台报告机舱失火,随后飞机失控坠海。 事故原因:调查证实事故发生时机场的导航、雷达设备完全正常;失事客机机长出生于1967年,出事前已有11000小时的飞行经验;副驾驶出生于1973年,飞行时间3300小时。两人的驾驶执照和体检执照都有效,起飞前通过了例行体检;关于飞机,2002年3月27日到4月2日,飞机接受了一次例行5A维修。另外,通过检查有关仓单、加油单,证实飞机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起飞时,其重量和配载都合乎标准。经过如上一系列调查,并经周密推理,空难处理小组认定"5·7"空难是一起由于乘客张某某纵火造成的破坏事件。在"5·7"空难罹难的103名乘客中,只有44名乘客购买了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航意险),其中有一人购买了7份,赔偿金额达100多万元,此人就是张某某。在事故发生后,这一度成为一个谜团。按照规定,遇难乘客购买一份20元的航意险,将获得保险公司20万元的赔偿。每位乘客最多可允许购买10份航意险。多年从事人寿保险工作的业内人士称,在中国,购买航意险的乘客通常只占三成左右,平常乘客只购买一份,一人购买7份的情况非常鲜见。据了解,张某某为大连人,时年37岁,大学毕业,曾在公安及外贸部门工作过,后来下海经营一家装饰公司。他妻子有过保险公司工作的经历。专家解释,航空意外保险保的是因意外情况发生的伤害,而因故意导致的伤害,则不在理赔范围当中。
时间:2004年11月21日 机上人员:机组6人,旅客47人 伤亡情况:机组旅客全部遇难,地面2人遇难 事故原因:事故调查组通过对CRJ-200机型飞机进行气动性能、机翼污染物、机组操作和处置等进行分析,认为本次事故的原因是:飞机起飞过程中,由于机翼污染使机翼失速临界迎角减小。当飞机刚刚离地后,在没有出现警告的情况下飞机失速,飞行员未能从失速状态中改出,直至飞机坠毁。事故调查组认为,飞机在包头机场过夜时存在结霜的天气条件,机翼污染物最大可能是霜。飞机起飞前没有进行除霜(冰)。东航公司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的领导和管理责任,东航云南公司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经调查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时间:2004年8月24日 机上人员:死亡44人 事故性质:是一起责任事故 事故追责:河南航空总经理李某等17人行政处分,当班机长齐某某技术不过硬,安全责任感不强烈,违规操作,坠机后独自逃生,判刑3年,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位由于空难而受刑事处罚。 事故原因: 三大直接原因:一是机长违反河南航空《飞行运行总手册》的有关规定,在低于公司最低运行标准(根据河南航空有关规定,机长首次执行伊春机场飞行任务时能见度最低标准为3600米,事发前伊春机场管制员向飞行机组通报的能见度为2800米)的情况下,仍然实施进近。二是飞行机组违反民航局《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的有关规定,在飞机进入辐射雾,未看见机场跑道、没有建立着陆所必须的目视参考的情况下,仍然穿越最低下降高度实施着陆。三是飞行机组在飞机撞地前出现无线电高度语音提示,且未看见机场跑道的情况下,仍未采取复飞措施,继续盲目实施着陆,导致飞机撞地。 四大间接原因:一是河南航空安全管理薄弱。二是深圳航空对河南航空投入不足、管理不力。三是有关民航管理机构监管不到位。四是民航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安全管理存在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