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坍塌!连发两起!已致10死9伤9失联,形式主义防不住事故
事故通报一:苏州酒店坍塌事故最新进展:8人遇难9人失联
7月12日,苏州市吴江区松陵街道油车路188号四季开源酒店辅房发生坍塌事故,应急管理部直接视频调度,江苏省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省应急、住建、卫健、消防等部门和吴江区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
央广网苏州7月13日消息(记者王锡斐)苏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13日发布通报,现场被困人员总数为23名,已救出被困人员14人,目前还有9名失联人员仍在全力搜救中。
根据旅馆入住登记信息,前期发现有18名被困人员,后经对各种新增信息进一步分析甄别,发现还有5名未登记信息人员被困,现场被困人员总数应为23名。截至7月13日7时,经全力搜救,已救出被困人员14人,其中1人无伤已回家,受伤人员经全力救治,5人生命体征平稳,8人遇难。目前还有9名失联人员仍在全力搜救中。
事故通报二:上海液化气钢瓶爆炸事故,造成2死4伤
形式主义防不住事故
深度揭露安全管理乱象!
形式主义:加班加点填表格做台账,现场问题无人管!
为啥会有那么多事故,有很大大部分原因都是安全管理员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台账上、总结上、报告上!为啥安全月会有那么多事故,有很大大部分原因都是忙着做各种活动,各种宣传,放松了现场的安全管理!
形式主义泛滥,安全生产中的“内卷”现象尤应引起警惕。
重“痕”轻“绩”的检查考核
比如,重“痕”轻“绩”的检查考核。一些地方和企业习惯于把留痕视为安全工作本身、将安全汇报材料当作工作成果,“做得好不如说得好”,于是在遣词造句上用心多、在干实事上用劲少;有的地方和企业凡安全考核、安全验收、安全督查必看台账,各条线都要求报安全数据、报指标,安全月成了“表哥”“表姐”,“不在田间地头忙工作,却在加班加点填表格做台账”的现象并不少见;有的地方和企业安全检查评比、安全考核达标活动过多过滥,导致基层应接不暇,有的还要费心制作精美的安全画册手册展板,检查过后便弃之一边。
这种重“痕”轻“绩”使得一些地方的工作陷入事务主义、文牍主义的怪圈,整天忙忙然却忙而无功、忙而无效,越忙越迷茫。
比如,不切实际的创新推广。有的地方应急为了创新而创新,拍脑袋出点子,不够条件硬是推广,给基层企业定下不切实际的指标,结果不了了之;还有的创新换汤不换药、新瓶装老酒,不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只满足于引起上级领导注意,热衷于在概念上做文章、搞包装、玩文字游戏。
比较典型的如:各种安全管理系统,今天用这个系统,企业要全部填一遍,明天又换这个系统,又要重新填一遍
比如,化简为繁的层层设限。有的地方在对待安全工作事务审批中设置不必要的层层关卡,看似为了规范工作,实则为了彰显权威、推卸责任。
有的将安全简单问题复杂化,能口头说清的非要写成文件,芝麻小的事都要上会,议而不决、拖拖拉拉;有的不愿负责,把问题和矛盾都推给上级,层层请示;还有的对待企业群众办事索要各类证明,让办事者跑断腿、磨破嘴。
这种动辄“再研究研究”“再请示请示”的久拖不决,既降低了工作效率,也消解掉责任,寒了人民群众的心。
层层加码的推动工作
比如,逐级加码的推动工作。有的地方贯彻上级要求不是从有效落实出发,而是习惯性、想当然地增负加码。比如开展某项活动,如果省里要求的是“六个一”,市里就变成“十个一”,区县自选动作又加码到十多个,似乎数字越多工作越有力;有的地方上级部门可能只要一个数字,为显示重视,一些干部向下布置任务时层层加码,不仅多要数据,还逐级增加了总结、调研、剖析、台账等——“本来只要一根线,最后织出了一件衣”,给基层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工作量和负担。
翻来覆去的文稿推演
此外,刷票拉票的评比推选、精心编排的经典调研、装模作样的集体加班、翻来覆去的文稿推演等,都可算得上是公权力运行中的“内卷”现象。
仔细体味,安全生产领域中的“内卷”现象弥漫着一股熟悉的味道,究其实质就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在作祟。
安全生产领域十大形式主义
乱象丛生:安全警钟越敲越响
一、我们总是在每次事故后强调安全监管不到位
我们一直以来都过度相信安全监管的力量,认为只要监管到位,企业就不会发生事故。
所以每次事故背后的指向,基本都会涉及“安全监管不到位”。
可是,大家要明白,监督之于管理只是一个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所谓必要条件,就是没有不行,但有也不见得一定行。
安全管理的关键是如何引导各类责任主体做好自律,自律落实到行业、属地、企业三个层面:行业要管好安全、属地也要管好安全、企业要管好安全。只有当自律做不好,才需要监管。
而高质量的监管是要把握好分寸和界面,既不能放任自流,也不能监管过度。
所以,过度监管堪称又低效又代价高昂的一种管理方式。
记住,安全绝不是靠监管出来的!
各种安全检查一轮接着一轮,一出事故就大检查,但为什么没有预期的效果呢?
不是说不要安全检查,必要的安全检查也是监管的环节,但要对安全检查的频次、范围和深度做科学的安排。我们要明白:安全管理的执行过程必须由企业自身来完成,安全检查和碎片化的隐患查找有一些帮助,但不能替代系统性的安全管理。
如何做好监管?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但我们必须明白,运动式的粗浅的安全检查方式不应该是监管的主旋律。
2、安全职责错位必须纠正
我们很多企业安全做不好,一个核心症结是安全职责错位,认为安全就是安全部门的职责(不少企业最高管理层也有这样的误解),这种错误的认知导致很多工作难以开展下去,企业搞好安全的愿望自然会落空。
企业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明确直接管理者对安全负责,安全才能管得好。譬如,项目经理是项目执行过程中安全的真正负责人,车间主任是这个车间安全的真正负责人,工艺装置经理是装置安全的真正负责人,维修经理是维修部门(包括维修承包商)的真正安全负责人,维修班长是这个维修班组的真正安全负责人。真正对安全负责的不是企业的安全部门,而是上面这些直接管理者。
企业安全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本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监督这些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执行的主体是前面说的那些人),当然安全部门需要为执行过程提供技术和法规方面的支持。最后面这一条是安全管理部门需要做好的,但在很多中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忙于应付日常琐事,没有时间深入学习和自我提升,因而没有办法承担起专业支撑的职责。在一些规模较大的化工企业,专门配备化工过程安全工程师,正是为了建立起比较强的技术支撑能力,为项目、生产和维护维修等部门提供安全技术专业支持。
安全职责明晰是构建有效的系统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
3、“背锅”式追责促生避责式的安全管理,形式主义泛滥
可以说,找不出一个100%尽责的安全管理人员!只要专家查,肯定会查出问题,只是问题的大小问题!这就导致很多“专家”来找问题,然后安全管理人员天天就忙于“怎么应付各类检查”,忙台账、做资料,根本没时间去管现场!这里面的道道,每位企业安管人员都很清楚,敢怒不敢言。只要出了事故,“不到位、不及时”等描述总能给安全管理人员定个罪。难逃背锅的结局
一个个追责案例,让安全人如履薄冰,胆战心惊,工资不高,责任却比天大!每一位安全人都是带着满腔热血和责任感从事这个行业,希望凭借自己的力量改变企业的安全管理现状,然而现实却很残酷。为了生存,为了避责,形式主义不得成为安全人的首选!迫不得已而为之。处处留痕才能避责免责,不然在法官面前百口莫辩。
“痕迹”就是“护身符”,“痕迹主义”在安全生产领域已经蔓延到一个很严重地步了。
安全生产的目的是安全,不是通过各种没有意义的形式主义来证明安全。追责安全人,能搞得好安全生产?
为什么隐患排查防不住事故?
只要我们冷静的分析下,隐患排查是根本防不住事故的,特别是监管部门主导的隐患排查。
1)突击式安全检查倒逼企业搞形式主义。
一人感冒大家吃药的监管模式已经烂熟于心,套路再熟悉不过。
按说各地在这件事上已经不用开会发文件了。
只要出了事故,监管部门早早做好了检查的准备,企业早早做好了迎检的准备。
而这时候企业会把迎检作为头等大事,
梳理制度,整理档案,完善记录……
做的更周密一点的,开个警示教育会、组织一次演练,领导带队检查……
绝大部分人的精力都用在了组织安全生产活动上,却没有心思没有关注安全生产本身,这个时候对作业现场的监督、管控不是加强了,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
但是,这些形式往往是检查的要点重点,甚至是工作亮点。
任何企业都会做,而且要做的完美。
2)隐患排查就是以“静态的点”搏“动态的线”。
监管部门或是其他外力开展的隐患排查,只能以某个具体时间点切入,了解当时当场的静态情况。
而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很长的线条,且是持续运动的。
以“静态的点”去发现“动态的线”上的隐患,局限性太大,偶然性太多。
比如检修作业,检查的时候碰上了可以查隐患,没碰上你就没法查。
而且有时候企业是能够掌握这个“静态的点”何时发生的,会尽全力呈现一个完美的“点”,尽量不给监管部门“添麻烦”。
3)不管出啥事故,都查灭火器。
事故以后的大排查大整治,是为了汲取教训,堵住事故暴露出的漏洞,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可有时候,事故原因还没找到,事故教训还没有出来,大检查开始了,为什么查,查什么都不十分清晰,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针对性。
因某个事故而组织的本应很有针对性的大检查,很快落入俗套,不管啥事故,不管啥行业事故,都查灭火器。
隐患一大堆,和事故教训沾边的没几个。这样的排查何以防住事故!
4)格式化八股化的事故调查有待改进。
对事故的调查和反思,甚至大众对事故的关注,更多集中在管理上和责任上。
技术层面的关注和反思不够。
事故调查报告在分析原因时,基本上是两个层面:作业人员违章为直接原因和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培训教育不到位等为间接原因。
格式化、八股化的调查报告,很难让人找到切入点去分析事故,除了后果惨痛,不知道该汲取什么教训,借此改进哪些方面。
这样的调查报告很难指导日常隐患排查,也难以推动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改进。
而规范标准不是来源于事故教训,不是用血的教训写成,靠专家在办公室讨论出来的规范标准如何能防住事故?
事故代价不能白付
事故发生后,无论是第一时间开展救援还是从严从实、从快从细调查事故原因都十分必要,但同时也不能忘记汲取教训、防患未然。安全事故发生地固然要全面排查、深刻反思,其他单位也不应置身事外。只有举一反三狠抓落实才能筑牢安全防线,防止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有没有落实到位,安全管理制度是流于形式还是落到实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做到位了没有,隐患排查有没有一处一处地细抠……说白了,安全防范工作不能流于形式,必须把工作做在前头、把功夫下在平时,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检查都要落到实处,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只有严在平时、动真碰硬、问题不整改到位绝不放过,才能有效杜绝隐患,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上有个海因里希法则,说的是在一件重大的事故背后必有29件轻度的事故,还有300件潜在的隐患。这些轻微的事故、潜在的隐患如不及时处理,就容易发生大灾祸。安全事故一再警示我们,祸患常积于忽微,必须以“一失万无”的谨慎确保万无一失的安全。不能一个安全隐患排除了,新的安全隐患又冒出来,更不能以发生事故的方式来发现隐患,那样的代价太沉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