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水泥厂“4.13” 分解炉浇注料坍塌伤害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08 年 4 月 9 日 20 时 38 分,XX 水泥厂对 31.3 米红窑处换砖和分解炉锥部斜坡浇注料剥落部位进行外包重新浇注。4 月 12 日晚 8 时多,七名外委员工进入分解炉锥部作业。
4 月 13 日凌晨 5 时 40 分左右,该水泥厂负责窑外的夜班值班人员(中控操作员)马 XX 到现场进行例行检查,当走到广场窑中时听到窑内有“砰” 的一声响,接着发现窑中人孔门有灰涌出,随后听到窑内有人呼救。才知窑尾分解炉锥部发生塌料,现场外委公司负责人黄 XX 在现场指挥救人,并已救出三名受伤人员。随后又陆续抢救出剩余四名受伤人员。七名受伤人员被火速运往医院抢救,但其中三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造成 3 人死亡,4 人受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

1 直接原因

施工单位违反施工合同用料,偷工减料,施工中使用了不合格材料,造成锚固件焊接缺陷,使用寿命下降。

2 间接原因

2.1在施工过程中,外委公司没有明确监护人员在现场对危险作业进行检查指导和监控,分解炉顶部浇注料预裂、跨塌现象预兆未被发现。

2.2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脚手架搭建质量和形状不合理,未铺竹廉,上、下部也未搭建防护网,导致塌落的浇注料在下落过程中没有足够的 缓冲,下方外委公司作业人员不能迅速逃离,加大了伤亡程度。 

2.3耐火材料施工前工艺人员检查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分解炉顶部两侧竖墙浇注料的脱落,拱顶部位浇注料存在脱空的安全隐患,且检查没有记录。

2.4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把关不严,对施工质量缺陷不能够及时的发现,为工程留下安全隐患。

2.5对职员的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安全培训不到位,员工安全技能差,安全意识淡薄,进入分解炉内部之前未对作业区内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导致分解炉顶部隐患未被及时发现。

2.6检修没有制定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检修组织不严密,管理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