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网站9月3日通报,2020年8月31日凌晨4点左右,赣州市会昌县西江镇石门村吉利石灰厂2名员工在石灰窑窑顶作业面铲煤作业过程中,吸入煤烟晕倒,另外2名员工在救援过程中也因吸入煤烟先后晕倒,事故最终造成3人因煤烟中的一氧化碳中毒死亡,1人受伤。该起事故充分暴露出部分企业安全风险意识淡薄,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安全设施缺失,应急救援处置不当等突出问题。
通报称,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有效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落实,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上半年,大量企业受新冠疫情影响推迟复工复产时间,进入下半年,大量企业开始抢产量,安全生产压力不断增大。各地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务实的作风和有力的措施抓实抓严安全生产工作,要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思想,时刻保持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紧迫感和警惕性。二、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迅速开展石灰窑安全隐患排查。各地要立即组织开展辖区内存在煅烧工艺石灰生产企业摸底排查,建立石灰生产企业管理台账(参考附件格式);要督促各石灰生产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场所是否规范设置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是否配置防毒面具等应急救援器材、从业人员是否经安全教育培训等,对存在的问题,企业应立即组织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属于石灰土立窑等淘汰落后设备及相关工艺的,各级应急部门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各地石灰生产企业管理台账请于2020年9月底前报送省厅工贸处。三、坚持举一反三,组织开展中毒窒息及易燃易爆场所排查整治。各地要以此次事故为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造纸、酱腌菜企业及存在污水处理设施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以及涉煤气、一氧化碳、天然气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企业为重点,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落实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电气防爆等安全措施,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并开展应急演练,杜绝违章作业和盲目施救。四、严格安全监管执法,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地要以推进落实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监管执法检查,“严、准、狠、实”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督促企业认真开展“五个一”活动,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 “十个一次”要求,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执法处罚的警示作用,对存在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隐患排查治理未开展或流于形式、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基本安全设施缺失、隐患整改不落实等突出问题的企业,依法坚决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