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和省安委办同意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码头“3·31”较大坍塌事故结案
2018年3月31日22时20分,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码头1号泊位,常熟市宏源货运有限公司工人在进行锂辉石粉灌包作业时,料斗架突然坍塌,4名工人被锂辉石粉掩埋,1人当场死亡,3人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苏州市人民政府于4月1日成立了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码头“3·31”较大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市安监局、市纪委市监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市总工会、长航公安局以及常熟市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取证和分析,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的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常熟长江港务有限公司码头“3·31”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经省安委办审核同意(苏安办函﹝2018﹞16号),并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