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石化公司石油七厂催化车间气分装置发生一起重大爆炸火灾伤亡事故
1984年1月1日凌晨5时32分,大连石化公司石油七厂催化车间气分装置发生一起重大爆炸火灾伤亡事故。
气体分馏装置于1983年12月24日开车,为丙烷脱沥青装置生产溶剂丙烷。开车前,整个系统是在0.588MPa压力下停放。开车后,系统提高到正常操作压力1.715MPa。直到事故前,装置生产正常。
1月1日5时26分左右,在岗工人突然听到气分塔区发出泄压的尖鸣声,4名操作员相继迅速赶到现场查找原因。开始,均认为是蒸汽泄漏,操作员便首先关了脱丙烯塔底重沸器的蒸汽入口控制阀,又关了气分伴热蒸汽总阀。但声音和漏汽量却不减。此时,值班的车间副主任赶到现场,与大家一起寻找原因。突然,泄压声由尖鸣变为沉闷,在场的人感到全身发凉,液化气味很浓,透不过气来。车间副主任便和两名操作员摸出装置,到距装置60多米远的门岗打电话,向总厂值班室报告。同时,当班班长在操作室一边命令紧急熄火停炉,一边拿起电话向厂部调度室汇报。话音未落,巨大的爆炸就发生了。气分装置和催化装置的吸收稳定区域顿时一片火海。从听到泄压尖鸣声,到发生爆炸,历时6分钟。大火燃烧1小时18分钟,于6时50分才被扑灭。
这次事故燃烧面积达5760m2,破坏面积为4万多m2。爆炸产生的冲击波,东北方向波及到距厂10公里的金州重型机器厂,西南方向波及到6公里外的大连纺织厂,使721户民房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此次爆炸事故,在大连地震台测到1.2级和0.8级两次震波。爆炸火灾使气体分馏装置摧毁;催化裂化部分装置及吸收稳定区部分空冷和管架倒塌,设备受到严重破坏;3个泵房和“三机”厂房、4个配电室倒塌;催化裂化操作室、重整车间仪表室部分受到破坏,仪表被毁坏;东侧的热电站油泵房1#、2#、3#锅炉顶盖建筑结构遭到严重破坏;新建尚未投入运行的电站升压站房屋损坏;电站3台锅炉的联合烟道被震塌;全厂一度停汽,发电机组停运,各生产装置被迫停产。此次爆炸火灾事故还造成85人伤亡,其中5人死亡、18人重伤、62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达252万元。
事故原因 由于管线焊口断裂,致使大量液化气丙烷泄出,迅速扩散,遇到加热炉明火引起空间爆炸。
气分装置脱丙烯塔与该塔底重沸器之间连接的φ300mm管线接出一个φ100×80mm的变径管。在变径管的小头,接焊出φ80mm的丙烷抽出线。变径管缩口处的焊口,由于低周疲劳而产生断裂,使压力为l.715MPa、温度为54℃的丙烷液体喷出,在空间急剧气化。形成的爆炸混合性气体,沿催化塔区管排的通道由北向南迅速扩散,与距泄漏点162m的催化装置炉201明火相遇,引起爆炸着火。
此处焊口发生断裂,其原因有两条。
(1)焊接质量低劣,有严重的夹渣和未焊透现象。整个焊缝有3个气孔,其中有一个气孔直径达2mm,有的焊肉厚仅为l~2mm。
(2)在开车、停车扫线、试压等运行中的压力、流量变化,是造成焊口低周疲劳的外部原因。
教训
(1)在安排装置检修时,不是按劳动定额安排工作量和工期,单纯从产、销需要上提出工期要求,因此检修质量得不到保证,给安全生产留下隐患。
(2)工艺管道的管理薄弱,施工标准不高。在此事故中,气分装置液化气管道共发现28处断口,其中就有24处从焊口处断裂的,占85.7%。
(3)从领导到职工,对液化气的危害性、危险性认识不足,尤其对瓦斯、液化气管道的管理重视不够,没有必要的防范措施。
(4)对低周疲劳致使管线断裂,从概念和危害上缺乏理论知识和认识,因而也没有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