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某县工程一队在兰州炼油化工总厂二套催化裂化装置南面的含硫污水管道的主千线擅自打开下水井 硫化氢中毒惨重
1992年12月8日,甘肃省某县工程一队在兰州炼油化工总厂二套催化裂化装置南面的含硫污水管道的主千线,进行人工挖掘工作。7人下到沟内,从东头277号下水井边开始一字向西排列作业,9时40分,最东面的3人倒下,接着另2名民工也被熏倒,施工员见此即下到沟内救人,也倒下。职工配戴防护面具将6名民工抬到管沟上面,经现场和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施工队违反厂下水井管理的有关规定。为了掏水和排水方便,将下水井盖打开,在井的西北方向又打掉一个长约lm的V形缺口。由于含硫污水的排放不均衡,从V字形缺口处外溢的硫化氢沉积蔓延至施工人员处,造成中毒事故发生。
教训
(1)工程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现场检查和监督工作有漏洞,没有及早发现打开的井盖和缺口并采取有效措施。
(2)作为直接转包的外施工单位没有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导致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