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炼铁总厂脱硫装置“2022•2•6”较大坍塌事故

近日,省政府批复《马钢炼铁总厂脱硫装置“2022•2•6”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同意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分析和性质的认定、事故责任认定和有关处理建议以及提出的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

2022年2月6日10时16分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南区)带式焙烧机工程脱硫装置除尘器灰斗发生一起较大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调查报告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事故D灰斗底部堵塞且顶部严重漏灰的情况下,环保设施托管运营单位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盲目开大返料调节阀,使脱硫系统内的大量脱硫灰短时间集聚在事故D灰斗内,检修人员在事故D灰斗顶部严重漏灰的情况下,冒险开展事故灰斗清堵作业,最终在事故D灰斗内脱硫灰超过灰斗极限承载能力后,灰斗发生崩裂。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建设过程中相关参建单位质量管理不到位,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对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核把关不严,事故D灰斗部分位置焊接存在缺陷;业主单位在项目托管运营过程中对外包单位疏于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不到位;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

调查报告指出,公安机关已对2名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7家企业20名企业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依法对马鞍山市3个单位和3名干部进行追责问责。

调查报告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建议,马鞍山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一要强化源头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深入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管力量建设。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形成监管合力,消除监管盲区。二要强化本质安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要全面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三要强化检查执法,消除安全监管盲区死角。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将企业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纳入安全执法检查范围。要创新监管方式,严格监管执法,要强化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