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金化工厂“8·25”双氧水车间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调查分析

(一)事故概要
1、事故简介2012年8月25日18时46分,山东国金化工厂双氧水车间在生产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750万元。2、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钯催化剂及白土床中氧化铝粉末随氢化液进入到氧化塔中,引起双氧水分解,使塔内压力、温度升高。紧急停车后,氧化塔内压力、温度、液位升高,未采取排料、泄压等有效措施,高温、高压导致氧化塔上塔爆炸。
(2)间接原因
①管理机构不健全,与博汇集团共用一套管理机构;操作规程有缺陷,塔内压力、温度、液位升高时,未明确规范操作要求;管理制度不落实,未安排领导带班,未落实开停车报告制度,未制定开车方案,设备未经检修投入生产。
②未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未落实安全教育,开车前未对操作人员进行转岗前的二、三级安全教育,车间技术员、仪表工、员工等对工艺过程、操作参数、控制指标、安全知识、紧急处理等知之甚少,操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差。
③双氧水装置自2006年投产以来,14台压力容器未曾检测。该装置停用1年10个月后,压力容器仍未检测而投入使用。
④兴平公司出具虚假报告,未审查压力容器检测情况,评价报告与现场安全设施不符。
⑤相关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不力,未及时发现和消除双氧水车间开停车未报告等隐患。

(二)基本情况
1、事故有关单位情况
山东国金化工厂是山东博汇集团下属子公司。山东博汇集团位于桓台县马桥镇,是集造纸、热电、化工于一体的多元经营集团。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现有员工11000余人,下设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国金化工厂。
国金化工位于桓台县经济开发区化学产业园,其前身为山东桓台博汇社会福利化工厂(成立于2000年9月),2009年7月更名为山东国金化工厂,系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定代表人罗某,现有员工440余人,厂区占地面积30万平方米,注册资本2500万元,总资产额3.7亿元。该厂主要产品为:12万吨/年氢氧化钠、10万吨/年液氯、4万吨/年双氧水。2005年3月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2008年3月、2011年3月两次延期换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号:(鲁)WH安许证字【2011】030013号,有效期为:2011年3月8日至2014年3月7日。4万吨/年双氧水装置总投资2900万元,该装置由江苏省江阴化工机械厂生产,该项目由中国天辰化学工程公司设计(隶属天津市化工研究院),2005年11月至2006年2月土建施工。2006年3月1日至6月20日,由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安装。6月30日,安装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了验收。9月投入试生产,2008年3月,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时纳入许可范围。2010年10月停产(因产量过剩)。2012年8月13日至15日组织人员做开车准备,16日0时投料恢复生产。双氧水装置采用蒽醌法生产工艺技术。生产过程主要由氢化、氧化、萃取、净化、工作液处理等工序组成。双氧水车间共有26人,其中车间主任1人,副主任1人,实行三班运行,每班8人上岗(其中班长1人,操作工3人,控制室2人,化验员2人)。

2、安全评价
山东兴平安全评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平公司)位于济宁市古槐路17号,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法定代表人郭某,系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500万,现有员工67人,有安全评价甲级资质和三级安全培训资质。业务范围:安全评价和安全技术咨询。
2011年2月23日,兴平公司对双氧水装置项目进行了现场勘察,3月23日出具了《山东国金化工厂4万吨/年过氧化氢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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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故损失情况山东国金化工厂双氧水车间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7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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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分析
由于长期停车,恢复生产时设备未检修,装置中氢化塔内钯催化剂及其滤网未更换,开车后系统内杂质较多。钯催化剂及白土床中氧化铝粉末随氢化液进入到氧化塔中,引起双氧水分解,使塔内压力、温度升高。紧急停车后,氧化塔内压力、温度、液位升高,未采取排料、泄压等有效措施,高温、高压导致氧化塔上塔爆炸。
2、间接原因分析
①国金化工安全管理混乱。管理机构不健全,博汇集团共用一套管理机构;操作规程有缺陷,塔内压力、温度、液位升高时,未明确规范操作要求;管理制度不落实,未安排领导带班,未落实开停车报告制度,未制定开车方案,设备未经检修投入生产。
②国金化工安全教育不到位。未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未落实安全教育,开车前未对操作人员进行转岗前的二、三级安全教育,车间技术员、仪表工、员工等对工艺过程、操作参数、控制指标、安全知识、紧急处理等知之甚少,操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差。
③国金化工压力容器未经检测投入使用。双氧水装置自2006年投产以来,14台压力容器未曾检测。该装置停用1年10个月后,压力容器仍未检测而投入使用。
④兴平公司出具虚假报告。未审查压力容器检测情况,评价报告与现场安全设施不符。
⑤桓台县马桥镇政府,桓台县安监局、质监分局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到位。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不力,未及时发现和消除双氧水车间开停车未报告等隐患。

二、事故应急处置
事故发生后,国金化工迅速开展救援,拨打119、120急救电话,成立现场施救小组,对伤员进行抢救。接到事故报告后,市长、分管副市长和桓台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公安、消防、安监、环保、应急等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以副市长许某为组长的现场应急指挥部,确定应急救援方案,紧急调集各相关部门、救援队伍和专业车辆,展开抢险救援工作。7名受伤职工及时送往县医院进行救治。经过11小时施救,大火被扑灭。现对国金化工已暂扣安全许可证,全面停产整顿。
三、反思与建议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四不放过”原则,切实做好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防范措施和建议:
1、国金化工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针对企业规模扩大,安全生产工作要及时跟上。修订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特种设备检测、管理,认真排查事故隐患,落实领导带班,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加强事故预案的演练和修订,不断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2、各危化品生产单位,要严格化工生产装置开停车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开停车报告制度,完善开停车生产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和措施,确保开停车环节的安全。各涉及双氧水生产单位,紧急停车后如发现温度、压力、液位异常升高应立即排放氧化塔内氧化液、注水稀释,防范事故发生。
3、为安全生产服务的设计、评价、检测和施工等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履行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和建设施工单位的监管,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
4、各级安监、质监部门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大对辖区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日常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5、桓台县政府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抓好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动,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马桥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