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香溢华小区4号楼商铺内发生爆炸事故

2022年10月29日20时20分许,位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赣州经开区)的香溢华小区4号楼商铺内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1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861.92万元。

2月24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发布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认定,赣州经开区“10·29”爆炸事故是一起主要因餐饮经营者违规设置液化石油气气瓶组和气化炉,且日常使用管理不当,从而导致燃气泄漏爆炸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经过


2022年10月29日4时36分许,老巷子早餐店开门营业,工作人员陆续进店并开始工作;

5时6分,工作人员在烹饪食品时,发现炉灶火焰比平时异常增大,并向负责人张兆珍反映,张兆珍对此没有作进一步检查和处理;

13时许,工作人员整理完店内卫生陆续下班离店并关门,未关闭供气液化石油气气瓶及管道各阀门

20时20分15秒,老巷子早餐店内操作间区域发生爆炸。


事故原因分析


(一)有关因素排除。

事故发生后,经公安及消防救援部门前期调查取证和检测检验,已排除固相爆炸、液相爆炸和人为破坏(刑事案件)的可能。

(二)爆炸中心点认定。

经事故现场勘查,发现老巷子早餐店操作间靠近收银台地面形成约 9m×4m 的凹陷区域,凹陷最深处 10cm 左右。以凹陷处为中心,两侧墙体及立柱分别向外侧倒塌,距离凹陷处约 3m 处的立柱,其根部整体断裂,并向爆炸冲击波方向位移约 50cm。同时,凹陷区域顶部横梁整体断裂,楼板与墙体连接处出现撕裂。根据这一现场特征,结合老巷子早餐店燃气设施、管路安装及日常用气管理等情况,认定该凹陷区域即为爆炸中心点。

(三)事故直接原因认定。

老巷子早餐店内供气液化石油气气瓶及管道各阀门在停止营业后仍处于开启状态,气化炉缺少防止液相流出的安全保护装置,导致液相流出进入低压燃气管道系统,并在封闭管道内逐渐气化,压力不断升高,燃气管路在超压状态下发生泄漏。泄漏的燃气浓度达到爆炸临界点,遇店内收银台区域设置的电气设备产生的电火花发生燃气爆炸。


事故责任划分和处理建议


(一)司法机关已采取强制措施人员

1.黎芳。老巷子早餐店注册经营者,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 2022 年 10 月 30 日被刑事拘留。

2.张兆珍。老巷子早餐店实际经营者之一,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 2022 年 10 月 30日被刑事拘留。

(二)建议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熊志强。中油洁能公司送气员工,对老巷子早餐店长期存在的燃气安全隐患,且一直得不到有效的安全服务负有直接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立案侦查。

(三)有关公职人员

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已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并由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理意见。

(四)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

1.老巷子早餐店。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条,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建议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该店《营业执照》。

2.金塘液化气站。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条,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中油洁能公司。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建议由住建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五)其他处理

1.建议责成赣州经开区管委会向赣州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对于老巷子早餐店所使用的“中邦(LPG)气化炉”,无产品说明书中描述的防止液相流出气化炉的保护装置,是否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建议将相关调查线索移交具有管辖权限的相关地区或部门作进一步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