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广兴镇凉滩水电站在实施恢复专用冲砂通道工程项目过程中,发生中毒事故
2022年8月3日,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广兴镇凉滩水电站在实施恢复专用冲砂通道工程项目过程中,发生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处理及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川安委〔2021〕9号)有关规定,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对广安市前锋区“8·3”较大中毒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25号)等有关规定,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认真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据了解,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不含技术鉴定时间)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按照挂牌督办相关规定,该起事故调查报告(初稿)和管理调查报告经广安市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将上报四川省安办,经审核同意后,由广安市人民政府负责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