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西艾氟科技有限公司“5.3”较大爆炸事故
一:事故概述 2024年5月3日13时18分许,位于四川富顺晨光经济开发区的四川西艾氟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676.78 万元。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丙三醇(机封液)泄漏进入反应釜(R1101A),采用蒸汽升温后,反应底物与四氟乙烯之间及四氟乙烯本身发生剧烈反应,引发化学爆炸。
(二)间接原因
1.异常工况安全处置不到位。未充分识别反应釜(R1101A)- 7 -反应缓慢的真正原因及风险,未对异常工况进行风险评估,未及时退守到安全状态,擅自更改反应条件,补加过量催化剂,采用蒸汽加热反应体系,强制继续反应,违反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
2.设备维护保养管理不到位。反应釜(R1101A)搅拌机封长期存在丙三醇泄漏现象,未及时予以维修处置。
3.安全风险及工艺辨识不到位。未充分辨识丙三醇进入五氟碘乙烷合成反应体系的风险;未充分辨识五氟碘乙烷合成工艺危险特点,未将其按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氟化工艺)进行管理。
4.作业人员管控不到位。在四氟乙烯带料反应情况下,未确认作业安全条件,多人多次违规进入反应釜(R1101A)防爆间进行操作,严重违反工艺纪律。5.安全管理不到位。未有效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操作 规程不完善、工艺操作管理不到位,未制定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制度。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富顺县党委、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底线思维。要按照2024年5月14日四川西艾氟科技有限公司“5·3”较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进一步统筹好发展和安全。
(二)坚持多措并举,压紧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富顺县党委、政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强化全方位、全流程安全监管,消除监管盲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明确具体的工作人员从事化工安全监管工作,提升监管人员能力水平,严防安全监管“缺位”。富顺晨光化工园区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根据园区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安全监管力量,加强对节假日期间等重点时段辖区内正常生产企业的督促检查力度。市场监管部门等要开展化工企业超设计使用年限特种设备、老旧装置安全督导专项检查,定期开展特种设备检验。
(三)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富顺县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督促指导各有关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专项治理行动,全方位辨识安全风险,强化隐患排查整改。有关企业要开展全流程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并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氟化、氯化工艺)生产装置进行全流程自动化改造;要严格变更管理,严禁擅自变更工艺;要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特殊作业管理等专题培训和考核,提升一线员工的安全素质,确保员工有能力落实安全管控措施、有能力处置突发应急情况。
(四)建立报告制度,发动全员消除安全风险富顺晨光化工园区及各有关企业要建立企业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制度,鼓励全员利用“企业安全隐患一键报”系统报告本企业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企业管理者要及时跟进消除各类问题、隐患并在“企业安全隐患一键报”系统做好记录,企业管理者要及时向报告人兑现内部奖励,对报告的问题、隐患进行统计、分析,有针对性的采取防范措施,从源头上遏制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