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石油公司贵港分公司一处埋地汽油管线泄漏跑油
2000年1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石油公司贵港分公司汽油管线泄漏,引起燃烧爆炸,造成8人死亡、17人受伤。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输油管线焊缝开裂,管内汽油漏出并进入下水道,被一民工误用打火机点燃引发爆炸。
漏油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管线基础下沉,造成管线受力不均,焊缝受到较大剪切力影响;二是开裂处焊缝施工质量没有完全达到技术要求。
1.相关部门在油管上敷设的通讯光缆及其附属设施、埋设的供水管、下水道等,与油管的距离均不符合国家关于输油管线与埋地通讯光缆等管道的最小距离要求。这些埋地设施,造成输油管线基础下沉,管线产生不均匀沉降,管线焊缝应力增大。这是造成焊缝上部开裂的主要原因之一。 2.开裂处焊缝施工质量没有完全达到技术要求。据事故现场勘查,该焊缝上部整齐开裂,裂缝长240mm,顶部最宽处为5mm,经专家检测焊缝施工对接时没有预制坡口,局部有2-3mm没有焊透,焊缝施工质量没有完全达到技术要求。
据报道,在黄某点燃油花后,排水口处的汽油立即爆燃,火势顺着敞口水沟周边燃烧,并逆沟而上,向泄油点方向传播,窜入下水道引起爆炸。
强大的爆破力将沿途的10多处下水道井口铸铁和水泥盖板掀开,在燃及横跨公路的涵洞时,发生了更为强烈的爆炸,东西方向和南北方向的3处跨越公路的盖板(30cm厚的水泥预制板)被炸翻,参加抢险的贵港分公司职工和群众在发现下水道起火后,有部分人开始向公路方向撤离,被炸起的盖板砸死或砸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