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市鑫昇煤业开发有限公司谷里煤矿(以下简称“谷里煤矿”)987总回平巷正掘工作面发生一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023年3月19日10时46分许,黔西市鑫昇煤业开发有限公司谷里煤矿(以下简称“谷里煤矿”)987总回平巷正掘工作面发生一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6人死亡,3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2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459.67万元。


3月21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对该起事故提级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中央编办关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设在地方的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编办发〔2021〕190号)等规定,成立了毕节黔西谷里煤矿“3·19”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牵头,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韶辉同志担任组长,省能源局、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派员参加,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并聘请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派员介入事故调查。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公布了此起事故的调查报告。


报告指出,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在于谷里煤矿987总回平巷正掘工作面揭露M18煤层时未消除该煤层突出危险,揭露煤层后采用掘进机作业扰动导致煤与瓦斯突出。暴露出谷里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湖南国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及驻谷里煤矿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谷里项目部履行监理工作不到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瓦斯报告编制单位)有限公司重庆研、核人员履职不到位、黔西市能源局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黔西市委、市政府统对煤矿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和监管工作督促力度不够、毕节市能源局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有差距等系列问题。


经调查认定,毕节黔西市谷里煤矿“3•19”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建议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人员8人,其中谷里煤矿相关人员4人,湖南国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驻谷里煤矿项目部4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处理19人;对事故有关公职人员的处理12人,并建议对黔西县鑫昇煤业开发有限公司谷里煤矿和湖南国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各处200万元的罚款,对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和相关部门进行警示约谈、切实整改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