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营上镇民家社区一自建房发生火灾

5月12日,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营上镇民家社区一自建房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15545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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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曲靖市人民政府公布该起事故调查报告显示,这是一起因电气线路发生短路故障引发的较大火灾事故。

据事故调查报告:


事发时共有6人在房内住宿,分别为李*瑞、段*彬的2个女儿(赵*涵、赵*雅)、晏*秋及其两个孩子。


在火灾初期,火灾第一发现人晏*秋母女3人及段*彬2女均被惊醒,晏*秋未第一时间报警而是电话联系同事要求其与房主联系核实情况,并联系丈夫赶来火场照看小孩,晏*秋丈夫到场后才电话报警,延误了最佳报警时间。


在火灾发生时,起火建筑内李*瑞和段*彬的2名幼女自救逃生能力相对较弱,对火灾的警觉性差,未能及时有效避险。段*彬、尹*雄(营上镇公安派出所民警)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深入火场救人,不幸遇难。*艳商店店主尹*艳将着火商店卷帘门打开后,导致室外空气迅速涌入形成对流,进一步加剧了火灾蔓延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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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火建筑方位图

事故发生经过


5月12日0时40分,起火建筑东侧通道口出现群众驻足观望;

0时41分,晏*秋及两个孩子走出一楼通道门;

0时43分,起火建筑出现烟雾;

0时52分,尹*雄夫妇相继到场并进入通道查看后退出;

0时53分,尹*雄第二次进入后退出;

0时54分,尹*雄及妻子再次进入;

0时54分,尹*艳夫妇相继到场,尹*艳打开商店卷帘门;

0时54分,段*彬到场并从通道门进入;

0时55分,群众在*艳商店门口处围观查看,随后可见地面映射火光;

0时59分,营上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到达现场处置。


5人死亡


1.尹*雄(施救人员);

2.段*彬(租户);

3.赵*涵(段*彬之女);

4.赵*雅(段*彬之女);

5.李*瑞(租户)。


电气线路故障引火灾


5月12日00时05分许,富源县营上镇东宁街39号一层尹*艳经营的富源县营上镇*艳商店西侧厨房内,敷设在夹层上方东墙上距楼板0.4m,距离南墙2.2m处电气线路发生短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扩大成灾。

防盗窗违规设置

应急照明缺失

影响逃生


起火建筑外墙窗户均设置防盗窗,被困人员不具备从窗口自救逃生的条件。政府专职消防队到场后缺少破拆工具,未能快速开辟第二救援通道,导致人员生命威胁加剧。建筑内未配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中楼梯间、通道和房间内充满浓烟后,造成视线受阻,逃生困难。

1000余双鞋子燃烧

产生有毒烟气


起火建筑起火房间为*艳商店厨房,该厨房中存放有约1000余双鞋子,鞋面材质主要是皮革、合成革和人造革,其成分主要有:聚氨酯树脂和聚氯乙烯等树脂。此类材质燃烧产物中危害主要来自有毒气体(如CO、HCN、HC1)和致癌物(如二噁英),对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及环境均有严重威胁。由于厨房内供氧条件不足,加剧了产生有毒烟气的条件。

综合分析,人员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室内累积大量的HCN等氰化物和CO导致人员中毒失能,最终造成人员伤亡。

责任追究


1.涉事房主、经营业主

尹*书和尹*艳分别作为涉事自建房房主、房屋出租人和*艳商店经营者,均未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火灾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2.国家公职人员

对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国家公职人员在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调查组将按照于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