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混凝土公司“12.6” 搅拌车伤害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18 年 12 月 6 日 17:06 左右,XX 混凝土公司黄 XX 驾驶搅拌车从公司拉料去马莱大道工地,在由西向东方向行经港中马产业园中马中学十字路口时(该路口仅设置有连续黄灯警示闪灯,未设置有红绿灯指示),与一辆由北向南方向行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撞中搅拌车的左前轮,摩托车驾驶员被左前轮碾压死亡,摩托车后座的乘员碰撞受伤。事故发生后,摩托车后座乘员被 120 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于当晚 21:50 左右死亡。
事故造成 2 人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 直接原因

1.1摩托车驾驶员无证驾驶,通过十字路口时未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未采取避让、刹车等措施。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1.2搅拌车驾驶员驾车搅拌车通过十字路口时超速行驶且未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 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1.3朱 XX 的摩托车没有有效年检,事故现场未采取有效的刹车措施。

1.4事故发生道路的十字路口,未设置红绿灯控制信号。

2 间接原因

2.1XX混凝土公司车辆管理不到位。对搅拌车 GPS 的监管、维护检查不到位,相关责任人员未有效跟踪搅拌车的 GPS 故障排除。

2.2XX混凝土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公司防御性驾驶培训效果不佳,安全驾驶意识亟待提高;管理人员未能有效督促和监管个别司机的不良行车习惯。

案例 6 某水泥厂“3.16” 矿山坠崖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15 年 3 月 16 日,XX 水泥厂矿山铲运工段中班生产,17:00 左右交接班,5 台矿车轮流到破碎机附近的 150m 平台和 3#山 265m 平台拉矿。21:40分左右,挖机班长到局控室查看生产车数记录本,发现 5#矿车超过正常时间十多分钟没有卸料,于是组织现场查看,发现 3#山 240m 回头弯道路护坡出现一个大的缺口,判断 5#矿车已坠崖。马上向矿山部副经理汇报并拨打 110、119、120 应急救援电话。公司总经理接到汇报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约 22:10,发现 5#矿车坠毁在 3#山往工业场地方向的悬崖下面的山坳处,矿车司机现场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造成 1 人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 直接原因:

1.1驾驶员操作不当:在重车下坡时在 D 档位置(现场勘查)且缓行控制手柄在关闭状态,造成车速越来越快,车辆直接冲过道路护坡坠落至山崖。

1.2驾驶员车速过快时处置不当,未采取有效的紧急制动和转向措施。

2 间接原因:

2.1事故运矿道路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该道路的平均纵向坡度达13.25%、坡长达 147m,转弯曲线半径约 15m,对矿车重载下坡的制动效果有较大影响。

2.2 矿山工程进度相比生产线建设严重滞后,处于边基建、边生产状态。

2.3矿山部没有针对矿山车辆运输过程的可能出现险情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和组织相关专项培训,员工应急处置技能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