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金力建材有限公司 “7·19”窒息事故调查报告

2019年7月19日22时17分许,徐州金力建材有限公司仓库内,发生一起窒息事故,导致1人直接死亡。
一、事故地点、相关单位和死亡人员概况
(一)事故地点
事故发生在徐州金力建材有限公司西线原料仓库内。
(二)事故相关单位概况
1、徐州金力建材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场所)
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03月1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12570377491N,法定代表人:金连栋,注册资本:4000万元整,注册地址:徐州市铜山区柳泉镇镇北村,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制造、销售,铁矿石、球团、水渣加工、销售,球磨铸管、钢坯、铸造件、黄沙、水泥、石子、钢材、石灰、焦炭、铁矿砂、铁精粉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涉事车辆及驾驶员
涉事车辆:中国重汽豪沃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车牌号苏CGY687(红色), 拖挂重型半挂车,车牌号苏CK709挂。车主:杨陈洋,男,27岁,身份证号:3203*****412,家庭住址:徐州市铜山区柳泉镇山西杨村人。驾驶员:杨雷,A2驾驶证,男33岁,身份证号3203****6016,家庭住址:徐州市铜山区茅村镇茅村村人。
3、死亡人员概况
死者米志翔,徐州金力建材有限公司过磅员,男20岁,身份证号:3203****01X,家庭住址:徐州市贾汪区天鼎华府13-2-202室。
二、事故经过
       2019年7月19日,驾驶员杨雷受车主杨陈洋雇用,驾驶车牌号苏CGY687 (红色) 中国重汽豪沃牌重型半挂牵引车,从山东拉来石子送到徐州金力建材有限公司。当天晚上22时许,杨雷驾驶苏CGY687牵引车过完磅,死者米志翔让杨雷开到仓库里卸石子。22时12分,杨雷驾驶着苏CGY687牵引车进入原料仓库放石子的地方,车停好后,车头朝北。随后,米志翔也进入仓库,站在车的西侧偏南处。紧接着,杨雷下车上到车厢里去解掉盖布,放入驾驶室。22时16分,杨雷从驾驶室下来之后,看到米志翔,并从其身边经过未交流,然后从车西侧经车尾到车东侧将挂斗的偏门销子打开,米志翔走到车头处顺爬梯上到车厢里检查石子质量。22时17分,杨雷从车东侧到车后把气顶阀升起,车厢里的米志翔随着车上的石子一起从打开销子的一侧(东侧)卸下并被埋入石子堆。货卸完杨雷把车倒出,开到大门口过磅,发现米志翔不在磅房,开始等待,反复寻找并拨打米志翔的手机,最后在卸石子的地方听到了手机铃声,就赶紧报警,又联系了120,然后就和几个驾驶员一起挖人,随后110、120的相关人员赶到现场,根据手机铃声,最终在石子堆里把米志翔挖出,经120医护人员检查确认米志翔已经死亡。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对事故现场采取警戒、保护等措施,防止证据灭失。

(公众号的规则,需要300字?!)2019年7月19日,驾驶员杨雷受车主杨陈洋雇用,驾驶车牌号苏CGY687 (红色) 中国重汽豪沃牌重型半挂牵引车,从山东拉来石子送到徐州金力建材有限公司。当天晚上22时许,杨雷驾驶苏CGY687牵引车过完磅,死者米志翔让杨雷开到仓库里卸石子。22时12分,杨雷驾驶着苏CGY687牵引车进入原料仓库放石子的地方,车停好后,车头朝北。随后,米志翔也进入仓库,站在车的西侧偏南处。紧接着,杨雷下车上到车厢里去解掉盖布,放入驾驶室。22时16分,杨雷从驾驶室下来之后,看到米志翔,并从其身边经过未交流,然后从车西侧经车尾到车东侧将挂斗的偏门销子打开,米志翔走到车头处顺爬梯上到车厢里检查石子质量。22时17分,杨雷从车东侧到车后把气顶阀升起,车厢里的米志翔随着车上的石子一起从打开销子的一侧(东侧)卸下并被埋入石子堆。货卸完杨雷把车倒出,开到大门口过磅,发现米志翔不在磅房,开始等待,反复寻找并拨打米志翔的手机,最后在卸石子的地方听到了手机铃声,就赶紧报警,又联系了120,然后就和几个驾驶员一起挖人,随后110、120的相关人员赶到现场,根据手机铃声,最终在石子堆里把米志翔挖出,经120医护人员检查确认米志翔已经死亡。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对事故现场采取警戒、保护等措施,防止证据灭失。

三、相关事项调查情况
1、徐州金力建材有限公司过磅员米志翔(死者),安全意识淡薄,未与驾驶员进行沟通,在驾驶员进行卸载准备时冒险上车进行检查。
2、车辆驾驶员杨雷,安全意识淡薄,在无人指挥、无法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在卸车前未对车辆周边认真仔细地观察,冒险作业。
3、徐州金力建材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邢顺新,未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工人上班时,未安排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4、徐州金力建材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单德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未认真组织对所属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徐州金力建材有限公司作为事故发生场所,未对进出车辆进行有效地安全管理,驾驶员卸货时未安排专人进行指挥和管理,没有认真排查事故隐患,且仓库作业现场也没有操作规程。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1、死者米志翔,徐州金力建材有限公司过磅员,安全意识淡薄,未与驾驶员进行沟通,在驾驶员进行卸载准备时冒险上车进行检查,导致事故发生,是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驾驶员杨雷安全意识淡薄,未能预见危险存在,在无人指挥、无法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未认真进行观察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是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
(二)间接原因
徐州金力建材有限公司作为事故发生场所,未对进出车辆进行有效地安全管理,驾驶员卸货时未安排专人进行指挥和管理,没有认真排查事故隐患,且仓库作业现场也没有操作规程。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性质
该事故是一起因安全管理不到位,工人安全意识淡薄、违章冒险作业,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1、米志翔,徐州金力建材有限公司过磅员,安全意识淡薄,未与驾驶员进行沟通,在驾驶员进行卸载准备时冒险上车进行检查, 是该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2、杨雷,涉事车辆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未能预见危险存在,在无人指挥、无法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冒险卸货作业导致事故发生,是该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将杨雷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邢顺新,徐州金力建材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4、单德强,徐州金力建材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4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5、徐州金力建材有限公司,作为事故发生场所,未对进出车辆有效地安全管理,在重要场所仓库内未安排专人检查指挥卸货,没有认真排查事故隐患,且仓库作业现场也没有操作规程,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公司处人民币20万元的罚款。
六、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一)徐州金力建材有限公司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场内操作规程,加强对进场车辆和人员的安全管理,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柳泉镇政府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真正认识到辖区内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差距和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整改闭环,避免和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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