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门店又发亡3人火灾
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官方28日对外通报,今日(28日)凌晨,该区齐老乡一门店发生火灾,造成3人遇难。当地官方已成立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领导组展开调查。
据淮阳区人民政府官网通报,8月28日凌晨,齐老乡柳南村一门店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中。
通报称,28日凌晨2时41分,淮阳区119指挥中心接警后,119、110赶赴现场救援,3时10分左右明火扑灭。市、区领导迅速赶赴现场,指挥救援。
据悉,淮阳区委、区政府已成立了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领导组,开展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置工作。
门店连续发生夺命火灾,有几点要格外引起注意:
1、违规住人,易引起伤亡。尤其下店上宅,或有夹层的,店面大门是卷帘门,晚上底下起火,上面就好比放在火上烤,人员无处逃生,极易导致伤亡。这种情形,一方面建议安装火灾报警器,一方面建议住人部分与下面硬隔离,并且留有窗口可供逃生。此外,如果下层有易燃物品、能够产生超快速火的,则坚决不允许住人。
2、沿街门店向乡下发展,因管理薄弱更易引发小火亡人事故。近年来,房地产项目向乡镇驻地发展,乡镇的沿街门店在迅速增多,由于乡镇一级消防监督力量薄弱,如何进一步强化派出所对消防的管理,应引起更多关注,同时,加强宣传,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乡镇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抓好综合治理,是减少火灾的有效抓手。
3、使用燃气,多次引发爆炸。门店尤其是餐饮店,已经多次发生因液化气泄漏,遇明火或静电火花导致的爆炸,每年都造成多人伤亡,前不久在沈阳还导致数名消防员受伤。液化气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门店使用燃气情况的检查治理,对液化气钢瓶的质量、配套软管、液化气钢瓶数量和容积以及摆放位置进行综合治理,防止此类爆炸的反复发生。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发布一起门店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从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获悉,近日,安徽省政府批复《蚌埠市龙子湖区“20191115”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同意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和性质的认定、对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
2019年11月15日6时57分左右,蚌埠市龙子湖区准河路车站新村853栋发生火灾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为人民币452.2万元。
调查报告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位于蚌埠市火车站西侧车站新村853栋一层东侧第三间店铺蚌埠特色小吃店内钢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完毕未关闭钢瓶气阀,液化石油气发生泄漏,在达到爆炸极限后,遇明火发生爆炸并引燃室内可燃物,加之各店铺使用木质隔墙、塑料吊顶等非阻燃材料,导致火势快速蔓延扩大。事故的间接原因为: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监管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地方政府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履行住宿和餐饮业消防及燃气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
调查报告提出,事故责任人王照水、王淼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对事故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2名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对事故相关政府、部门(单位)等11名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和实施组织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蚌埠市安液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责成龙子湖区治淮街道、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龙子湖区商务外事局分别向龙子湖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蚌埠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延安派出所向蚌埠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龙子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向蚌埠市消防救援支队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向蚌埠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同时将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移交蚌埠市人民政府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