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死3伤!四川一在建工地泵送时突发事故

四川内江东兴区应急管理局通报:

11月10日17时20分许,内江市东兴区兆信中心A地块项目在建工地,一辆混凝土泵车工作时泵臂突然掉落,砸中现场施工人员,致1死3伤。  

事发工地

通报原文:


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混凝土输送泵车只能用于混凝土的输送,除此以外的任何用途(比如起吊重物)都是危险的。

2、泵车臂架泵送混凝土的高度和距离都是经过严格计算和实验确认的,任何在末端软管后续接管道或将末端软管加长超过3m都是不允许的,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操作者自己承担。

3、未经授权禁止对泵车进行可能影响到安全的修改,包括更改安全压力、运行速度设定;改用大直径输送管或增加输送管壁厚,更改控制程序或线路。对臂架及支腿的更改等等。

4、泵车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好安全帽,并遵守安全法规及工地上的安全规程 。


泵送注意事项

1、泵车运转时,不可打开料斗筛网、水箱盖板等安全防护设施,不可将手伸进料斗,水箱里面或用手抓其它运动部件。

2、泵送时,必须保证料斗内的混凝土在脚板轴的位置之上,防止因吸入气体而引起的混凝土喷射。

3、堵管时,一定要先反泵释放管道内的压力,然后才能拆卸混凝土输送泵管道。

4、只有当泵车在稳定的地面上放置好,并确保不会发生意外的移动时,才能进行维护修理工作。

5、只有臂架被收拢或可靠的支撑,发动机关闭并固定了支腿时,才可以进行维护和修理工作。

6、进行维护前必须先停机,并释放蓄能器压力7如果没有先固定相应的臂架就打开臂架液压锁,有臂架下坠伤人的危险

附:12个工地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高处作业“十不准”

1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深度近视眼等疾病不准登高。


2

无人监护不准登高。


3

没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不扎紧裤管时不准登高作业。


4

作业现场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暴雨、大雪、大雾不准登高。


5

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


6

梯子无防滑措施、未穿防滑鞋不准登高。


7

不准攀爬井架、龙门架、脚手架,不能乘坐非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登高。


8

携带笨重物件不准登高。


9

高压线旁无遮拦不准登高。


10

光线不足不准登高。
二、施工安全“十不准”

1

不准爬脚手架和坐吊篮上下。


2

不准穿高跟鞋、拖鞋、硬底鞋、赤脚施工。


3

不准在架上追打、嬉戏和吵闹。


4

不准酒后作业和带病施工。


5

不准非机械工任意开机。


6

不准非电工搭接电线。


7

不准在外架和楼板上超载和集载。


8

不准在上面向下扔物抛物。


9

不准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在工地施工。


10

不准违反任何安全施工纪律和条例。
三、施工现场“十不准”

1

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2

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


3

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4

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5

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


6

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7

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8

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9

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10

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四、安全行车“十不准”

1

不准酒后驾驶车辆。


2

不准私人动用公车,完成任务后严禁车辆不归位、乱停乱放。


3

不准超载、超速、超员。


4

不准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5

不准带故障出车。


6

不准让车不让速,严禁占道行驶。


7

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驾驶车辆。


8

不准(大雾天)事先不请示冒险驾驶车辆。


9

不准与乘车人闲谈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10

不准强行超车、变道和繁华地段超车。

五、电焊气割“十不准”


1

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焊、不割。


2

雨天、露天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不焊、不割。


3

装过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未进行彻底清洗、未进行可燃浓度检测,不焊、不割。


4

在容器内工作无12伏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不焊、不割。


5

设备内无断电,设备未卸压,不焊、不割。


6

作业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净,不焊、不割。


7

焊体性质不清、火星飞向不明,不焊、不割。


8

设备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不割。


9

锅炉、容器等设备内无专人监护、无防护措施,不焊、不割。


10

禁火区内未采取安全措施、未办理动火手续,不焊、不割。
六、起重作业“十不吊”

1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

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

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

歪拉斜挂不吊。


6

工件上站人或物体上浮有活动物的不吊。


7

氧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体不吊。


8

带棱角缺口未整好不吊。


9

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10

违章指挥不吊。
七、电气安全“十不准”

1

无证电工不准安装电气设备。


2

任何人不准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


3

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


4

不准利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


5

任何人不准启动挂有警告牌和拔掉熔断器的电气设备。


6

不准用水冲洗和揩擦电气设备。


7

熔丝熔断时不准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


8

不准在埋有电缆的地方未办任何手续打桩动土。


9

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在未脱离电源前不准接触触电者。


10

雷电时不准接触避雷器和避雷针 。
八、井下用电“十不准”

1

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和过电流保护。


2

不准甩掉漏电继电器。


3

不准甩掉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


4

不准甩掉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闭锁装置。


5

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


6

不准用铜、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7

停风、停电的工作面,没有检查瓦斯不准送电。


8

失爆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9

不准在井下敲打、撞击、拆卸矿灯。


10

不准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
九、施工质量“十不准”

1

严格按图施工,不准随便更改。


2

每一部分项工程进行班前交底,不准无交底施工。


3

各分项工程必须实行自检、互检、抽检,不合格者,不准进入下道工序。


4

主要隐蔽工程施工时,施工员必须现场监督,不准随便离开。


5

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运进工地使用。


6

砂子,碎石没有过筛,冲洗,不准使用。


7

水泥、钢材,砖等建材,未经化验或试验,不准使用。


8

严格材料配合比,不准施工现场不计量。 


9

砼施工时,不准在钢筋上行走或推车。


10

不准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无任何劳动保护的人中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十、安全用电“十不准”

1

不准在高压电线下打井,防止井管碰高压线造成用户死亡。


2

不准在电线下面盖房、栽树、种爬蔓庄稼和堆入柴草,防止发生火灾及人身触电。


3

不准拾捡断落的电线和拆切拉线、地线,防止触电。


4

不准在电杆下面挖坑取土和在电杆上拴牲畜,防止造成倒杆断线以至人畜触电。


5

不准上变压器台、爬电杆、拉线、防止触电。


6

不准在电线下面放风筝、上杆掏鸟和往变台、电线瓷瓶上扔石子及用弹打鸟,防止损坏电气设备和触电。


7

不准在电线上悬挂各种铁器、家具以及干菜等物品,特别是晾衣铁线要与电线保持距离,以防磨破电线时电伤人。


8

不准在架空线下扬鞭,社员抹房勿碰电线,拖拉机耕地勿碰拉线,以防触电。


9

不准私拉乱接电灯等一切电气设备,村民用电申请,安装修理找电工。


10

不准私设电网和用电打渔,要杜绝一切窃电行为,对违者要追究责任。
十一、宿舍防火“十不准”

1

不准私拉乱接电线。


2

不准卧床吸烟,乱扔烟头。


3

不准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4

不准在宿舍及楼内焚烧杂物。


5

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舍。


6

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设施。


7

不准使用酒精炉等明火器具。


8

不准擅自改动电气线路和电源设备。


9

不准离开宿舍不关电源。


10

不准故意损坏灭火器具和消防设备设施。
十二、厂车作业“十不准”

1

不准无证驾驶。


2

不准车辆带病作业。


3

不准在大灯失效时进行夜间作业。


4

不准酒后驾车。


5

不准单手拖把连续行驶。


6

装载货物不准超宽、超长、超高、超重。


7

在厂区道路,行驶速度不准超过5km/h。


8

不准未拔钥匙,擅自离开车辆。


9

不准疲劳驾驶。


10

不准急刹车、急转弯或超车时不打转向灯、不鸣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