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3.16某钼业有限公司炮烟中毒事故

事故概况:
    2014年3月16日上午7时许,青田某钼业有限公司485矿洞二号工段两个工人在上山通风井扒渣作业时发生炮烟中毒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1)2014年3月16日凌晨1点20分左右,根据班组安排,扒渣工余某和冯某到485矿洞二号工段上山通风井扒渣,他们经过1200米的巷道和380米的斜井,大概在凌晨2点半左右到达了485矿洞二号工段上山通风井(该上山井在3月15日晚十点左右放过炮,经过3个小时的通风),刚刚走到需要扒渣的地点,两个人就同时晕过去了。
    (2)到早上6点40左右,安全员陈某在485矿洞口的进洞登记表上看到了冯某和余某已在凌晨1点20分就进洞作业了,陈某马上就进洞检查,到达485矿洞二号工段上山通风井时才发现冯某和余某躺在那里,好像是被炮烟中毒了。
    (3)陈某马上对他们进行了简单的抢救,看没有效果,就打矿用电话通知外面的工人进洞抢救。到16日上午8点30分左右,将冯某和余某抬出洞外,送丽水市中心医院进行抢救。大概在下午4点30分左右,冯某经医生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485矿洞二号工段上山通风井放炮后没有经过有效的通风和通风检测,工人就违章进入危险作业场所进行施工;班组内部没按规定进行相关交接班工作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没有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违规安排工人下井作业。
    2、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未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在没有任何局部通风及通风检测的情况下,违规进入独头盲巷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