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遇难!北京市安委办紧急通知!
有限空间被称为“隐形的杀手”
往往容易被人们忽视
特别是夏季气温较高
有限空间作业极易发生风险
2021年7月30日20时许,在朝阳区富力城小区,市燃气集团三名运维人员被发现在燃气闸井内晕倒,后经抢救无效不幸遇难。 为深刻吸取教训 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切实采取有效措施 坚决防范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提出有关工作要求 切实提高有限空间作业的风险意识 全面统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要切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彻查彻改,坚决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当前,全市已进入主汛期,高温高湿天气极易造成有限空间内缺氧和有毒有害气体产生、积聚,要高度关注特殊天气条件下有限空间作业突出风险。要强化燃气运维、污水处理、通信电力、建筑物业等传统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也要加强垃圾站、地质勘察等非传统领域的安全生产。同时,坚决纠正干井、浅井、新井、经常作业井不会发生有限空间事故的错误认识,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要认真审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深入查找和反思工作中的问题,主动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稳定。 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强化监督执法的利剑作用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双防一推进”监督执法和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及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通过任务再细化、标准再明确、责任再压实、工作再推进,切实体现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切实取得应有的工作成效。专项行动要坚持严查、严管、严惩、严罚,整改消除一批事故隐患、处罚曝光一批违法企业。要建立全天候、全时段的检查巡查常态化工作机制,采取部门联合、市区联动、昼夜联查等方式,严肃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临时作业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单位行政处罚和曝光力度,建立约谈通报工作机制,对发生有限空间事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强化警示作用,扩大执法影响,产生辐射效应,形成高压严管工作态势。 切实落实有限空间作业 单位安全生产主体法定责任 ◆ 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刚性措施 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和现场安全交底,未经作业审批和安全交底的,严禁擅自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落实“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安全规程,科学准确进行上、中、下三点位置气体检测,有限空间内气体浓度不合格的,严禁进入有限空间;必须为从业人员配备气体检测设备、呼吸防护用品、通风照明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装备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并确保设备性能完好有效,严禁无防护保护条件下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安排有资质的监护人员全程持续监护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其他类型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在有限空间外全程持续监护,严禁无监护情况下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出现异常情况必须紧急撤离作业人员,严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情况下实施救援。 ◆ 严格规范发包作业管理,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委托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应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单位,与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发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发包方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任,应当加强日常的巡查、抽查、检查,督促承包方规范作业行为,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并对承包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合同考核。 ◆ 加强针对性安全教育培训,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别要突出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外委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内容特别要突出身边典型案例、具体作业危险因素、作业及施救具体措施。教育指导督促从业人员牢固树立“有限空间,无限风险”的安全认知,坚决纠正违章作业的痼癖动作,坚决克服盲目施救的惯性行为,真正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 各类企业注意了 一定要高度重视有限空间安全教育 切实提高员工防范意识 规范作业、正确救援 避免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